刍议我国交通事故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
2017-02-14冯素颜
法制博览 2017年1期
冯素颜
摘要: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前提是必须对事故进行认定,确定属于重大交通事故范畴,但交通事故认定,并不能作为简单的判断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本文先对两者做了简单介绍,然后从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两方面入手,分析了两者间的关系。
关键词:交通事故认定;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197-02
一、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道路建设速度加快,机动车辆数量猛增,即便是普通人家,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样化。此时,安全受到关注,而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出现各类交通安全事件,对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进行责任追究,此方面的法律非常细微,若不加以细分,很容易混淆罪名。这里就要牵涉到交通事故认定和交通肇事罪两方面,有着很大争议,所以需要明确区分两者间的关系,才能保证司法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交通事故认定和交通肇事罪分析
(一)交通事故认定
指的是公安机关根据事故原因,以及违章行为和交通事故间的关系,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认定追究的行为。然后出示认定书,作为其他罪名认定的前提条件。那么,在司法活动中,这一认定行为起着什么作用呢?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还是单纯的鉴定行为?因为从其定义来看,与这三种说法都有些许关系。以鉴定行为为例,交通事故认定需要公安部门运用相关工具、技术和制度标准进行判断分析,在某些方面与鉴定行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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