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公设的模态(价值)判断形式
——“非遗”保护公约的文体病理学研究
2017-02-13吕微
文化遗产 2017年1期
吕 微
实践公设的模态(价值)判断形式
——“非遗”保护公约的文体病理学研究
吕 微
理论假设和实践公设的文本具有不同的文体逻辑,前者是单向地引导-规定性的,后者是交互地反思-构成性的。公约属于哪种文体逻辑,由公约表述的普遍法则的模态判断形式与文化准则的模态判断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来决定。如果公约自我阻断了两种模态判断形式之间交互的反思-构成关系,公约就会从实践公设沦落为理论假设,丧失其道德承诺的实践性,就文体逻辑而言可称之为“病理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理论假设 实践公设 模态判断 文体逻辑 病理学
我们可以把公约(在本文中特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①根据:巴莫曲布嫫的研究,目前流传着两种中文版本的“公约”,巴莫曲布嫫分别称为“前在本”和“订正本”(巴莫曲布嫫:《从语词层面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基于〈公约〉“两个中文本”的分析》,《民族艺术》2015年第6期)。本文使用的是巴莫曲布嫫所言“订正本”,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基础文件汇编》,北京:外文出版社2013年。“前在本”可参见范俊军编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语言与文化多样性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视为一项由共同认定的理论假设(theoretical hypothesis)的认识论命题——因“普遍的意愿和共同关心”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基础文件汇编》,第8页。而共同约定将这一理论命题用作道德实践③巴莫曲布嫫区分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三类国际文书”:“建议书”、“宣言”和“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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