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要当“古事妹”
2017-02-08郝周
东方少年·快乐文学 2016年11期
郝周
农历八月十三,我们圩镇要办“古事”了!
听到这个消息,七岁的妹妹兴奋得直拍小巴掌。办“古事”是我们梅州客家人的特有习俗。听大人们讲,为了纪念曾经庇佑过陈氏家族的陈仙师,自两百多年前,我们圩镇周围的陈姓村子开始合力举办一年一度的祭祀活动,这就叫办“古事”。这一天,人们抬着神龛,组成一支长长的队伍,锣鼓喧天,彩旗飘飘,在小镇的主要道路上巡游。最特别的是有许多十岁左右的小女孩装扮成传说里的金童玉女,站在拖拉机组成的车队上一路展演!她们有个特别的称呼——“古事妹”。
去年,妹妹就一直吵嚷着要去扮演“古事妹”,但那天她恰好生水痘,躲在家里不能吹风,错过了。那次,妹妹的好朋友小芸去当了“古事妹”。小芸回家后绘声绘色地向妹妹讲述了自己的风光经历,最后还掏出一个金灿灿的红包举在妹妹眼前炫耀——那是当“古事妹”的报酬,十元钱呢!从那以后,妹妹天天念叨着下次一定得当上“古事妹”。
这天,我放学回家晚。我是学校鼓乐队的鼓手,放学后在学校多训练了一个小时。一进屋,妹妹就拉着我的手说:“哥哥,带我去找五爷爷报名当古事妹吧!”
我被妹妹纠缠不过,被她牵扯着赶到村头祠堂。
我们进门的时候,五爷爷正在打电话联系我们学校鼓乐队的马老师。他打完电话,得知我们的来意,笑眯眯地问妹妹:“小玉今年多大啦?”
“七岁。”
“七岁呀?小了点。”五爷爷皱了皱眉头,好像有点为难,“去年一个六岁半的细妹子当古事妹,结果巡游半路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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