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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沉舞史 悟化究竟—书写蒙古族舞蹈史的思路与方法

2017-02-08王景志

当代舞蹈艺术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游牧民族蒙古族书写

王景志

一、 缘起与目的

从宽泛的文化背景上看,蒙古高原这片天高地阔的地方,有史以来便是一个自成体系的游牧型舞蹈文化圈,与中原农耕型舞蹈文化不分伯仲。繁衍生息在这里的诸多游牧民族,创造和传承的舞蹈文化,是人与自然或抗争或和谐的智慧结晶,饱含着游牧民族的人文情怀。他们通过舞蹈这种“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1],彰显了马背民族的文化精神、审美倾向与性格特征。他们以与生俱来的率真、随心所欲的即兴起舞,散发着生命的活力,表达着对自然的崇仰,抒发着草原的浪漫情怀,憧憬着自由,记录下他们在草原上驻足过的每个生命驿站。归根结底,舞蹈对于他们来讲,就像涌动着的泉水,流淌着,充满了他们的身心,扩散到他们生命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此,才有了蒙古民族人人皆能歌善舞,且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之美誉。

特定的生态环境决定着特定的文化系统,特定的经济生活决定着特定的文化心态,特定的文化渊源决定着不同的舞蹈品格。因此,我们通过对古今蒙古族舞蹈的探究阐释,可以间接或直接地了解我国北方游牧民族在各种社会因素促成下的舞蹈发生之谜、生存之谜、存在之谜、延续之谜。从这个意义上说,解读草原舞蹈,就是解读草原文化;寻觅北方游牧民族舞蹈的踪迹,就是寻找蒙古族舞蹈渐行渐远的历史。

近代以来,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曾经对这种由我国众多北方游牧民族共同创造,由蒙古族承续下来的民族舞蹈,从不同的学理层面,各自做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论述。然而,至今未见有学者对其从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的探索向度、草原艺术的研究深度,将蒙古民族舞蹈这种集北方游牧民族舞蹈之大成的艺术形态,从游牧舞蹈文化特质到时代新质的美学范式,用民族的话语权一以贯之地梳理阐释。基于此,笔者思考:作为一名生于斯长于斯、深受草原恩泽的舞蹈理论工作者,面对内蒙古舞蹈界常年以来重艺术轻文化、重实践轻理论的“跛足”状况,可否站在民族文化的角度,将多年的实践感悟与研究所得,以自己的见地发前人之所未发,弥补蒙古族舞蹈“有舞无史”的缺憾,书写一部从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到蒙古族舞蹈的史书呢?尤其是在民族舞蹈本土化、舞蹈艺术本体化研究的倡导方兴未艾之际,我们有责任承担起这一恰逢其时的使命,在学理层面开启一扇柴扉,为蒙古族舞蹈与国际平等对话建立一个文化的平台。由是引申,在这艺术话语纷争的时代,任何一个民族的舞蹈艺术,只有将蕴含其间的文化与精神用民族的话语和研究成果进行传播,并被社会所接受、所认可,它的影响力才会不断扩大。于是,笔者便着手撰写《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一书,开始了甘苦自知的跋涉之旅。

二、 建构与内容

毋庸置疑,要想对一部民族舞蹈的历史与现状做出合理的判断与阐释,必须首先解决框架结构这个核心问题,然后才能采用推演论证方法,根据研究范畴、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的需要,做出科学的阐释。

积多年研究写作经验,笔者认为,对已经过去的历史和正在发生的现实的写作方法是不尽相同的。相对而言,对历史侧重于“述而不作”,对现实侧重于“论而有据”,当是书写舞史的一个基本方法。但是,怎样将舞蹈这种通过肢体语言的表达转化成文字语言的阐述,实非易事。依一己之见,如果没有艺术实践的基础,将会使书写舞蹈史论文章受到一定的局限,抑或导致“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恕本人直言,当下舞蹈界“隔靴搔痒”“华山论剑”的文章时有所见。另外,书写舞史还有一个很大的难点,就是汉文史籍为我们提供的有关我国北方游牧民族舞蹈的史料微乎其微,散见于蒙古史籍中的舞蹈资料也极其有限,且大多糅杂在其他学科当中。再者,从严谨的治学态度上说,对那些业已失传却鲜见于野史稗抄或不可全然采信的口耳相传的舞蹈,更需要慎重推究,且不可人云亦云。

为了系统地阐释我国北方游牧民族舞蹈与蒙古族舞蹈之间一脉相传、融会贯通且牵涉到许多边缘学科的文化现象,《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在结构框架之时,便尽其可能地择英撷华荟萃各说,其设定的框架结构,属于一个比较宽泛的关系到氏族与氏族、部落与部落、民族与民族、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舞蹈与其他艺术之间的一个不断交流与不断变化的综合性研究范畴。然而,尽管中外研究蒙古族史家各从不同的角度,为该书阐释的内容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佐证,但在没有古人写书成规可资借鉴的情况下,要想书写这样一部以蒙古族舞蹈为核心却又外延多义的史论相兼著作,尽量避免“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东施效颦,确实有过迷惘踌躇。思忖再三,决定采用多维、多向、多度的跨文化、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力求从结构框架到内容阐释都有新的拓展,在思路和在写作手法上有所突破。

《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阐释的内容,为寻原始社会“准舞蹈现象”之踪,探中国北方游牧民族舞蹈之发端,析蒙古族古代舞蹈之继绪,究当代蒙古族舞蹈之其然。阐释的对象主要圈定在生活在蒙古高原上的匈奴、鲜卑、乌桓、敕勒、契丹、蒙古等民族的舞蹈历史演进和现代境遇,而对其他同属于蒙古高原文化圈的游牧民族舞蹈,因实证不足虽然偶有涉猎,也仅是根据某一历史阶段舞蹈内容的需要,作为参照系略加提及,不在主要阐释之列。

按照该书阐释的内容进行逻辑推演,虽然说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舞蹈与当今时代的蒙古族舞蹈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关系,但如果按照历史阶段划分,毕竟有一个孰先孰后的问题。从源头活水上讲,要想对蒙古族舞蹈有一个系统的阐释,首先需要对产生在蒙古族之前、已经与其民族一起消失的我国北方游牧民族的舞蹈艺术,有一个钩沉索微的解读。为了能够对这两者之间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贯通的舞蹈文化现象做出比较明晰的阐释,笔者自结构框架起便将该书分成三编:第一编以中国北方原始社会舞蹈为主,第二编以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舞蹈为主,第三编以中国蒙古族舞蹈为主;然后,再划分成若干章节,对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舞蹈成因与具体舞蹈进行阐释,具体划分为:原始社会舞蹈研究(约从新石器晚期至公元前11世纪的商周时期);古代北方游牧民族舞蹈研究(约从公元前10世纪至公元10世纪);元代蒙古族舞蹈研究(约从公元11世纪至14世纪中期);明清至民国蒙古族舞蹈研究(约从14世纪中晚期至19世纪末期);当代蒙古族舞蹈研究(约从20世纪40年代至21世纪初)。

虽然笔者力图对上述古代北方游牧民族舞蹈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遗文、诗词歌赋等予以相互释证,但到头来也只能是沧海一粟。原因是在这片古老而广袤的蒙古高原上,过去的舞蹈究竟给我们留下了多少神秘而隽永的文化品格,现在的蒙古族舞蹈又给我们提出了多少需要深思的文化精髓,可能永远都是一个说不完道不尽、有待于在如琢如磨中努力求索究竟的话题。

三、 理论支撑

多年以来,国内外学术界采用跨文化和跨学科的方法进行理论研究,已经渗透到舞蹈学科的各个领域。显然,任何一种学科的学理性命题与研究成果,都包括其他学科的探索发现和学识积累。因此,它对民族舞蹈史的研究,已经显示出越来越强的生命力。尽其可能地采用前沿新知的运思模式和写作方法,不仅有益于舞蹈实践与舞蹈理论之间的互相支撑,也能够拓宽我们的研究思路和学术视野。

如上所言,任何一种理性化的概念提出,都代表着一种新的思考方式与新的观察视角,都会对书写舞史大有助益。然与此同时,笔者在查证研究中也注意到,有些中外学者对蒙古族舞蹈历史的解读论述,往往都是站在宗教或民俗的角度进行局部的甚至是对个别舞蹈的阐述,且以最有利于自己的思辨方式来印证自己的观点。问题的关键在于,任何一种概念的提出或者学理的推论,都必须经过实践的验证才能知其是否正确。面对如此之多的贤哲话语,笔者必须选择引用完全符合《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内容实际的真知灼见与经典话语,尤其是要对书写我国北方游牧民族舞蹈的起源与发展、历史与现状,以及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审美属性、本质内涵、艺术价值等方面,提供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

民族舞蹈既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文化。它的主要功能和价值,就在于它能够通过“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动态语言表现民族的历史、民族的生活、民族的精神和民族的思想情感。然而,当我们潜下心来对其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的时候,便会发现如果仅采用某一单项的研究模式去解构潜隐在其“外在价值”背后的“内在根据”,是很难将研究的向度深入下去、扩展开来的。对此,库尔特· 萨克斯在《世界舞蹈史》一书中所言甚是:“‘艺术’一词不能阐明舞蹈的全部概念……因为它的现实意义已被夸大同时又被局限,因而不能充分说明千姿百态的舞蹈的真正内容。”[2]然而如果我们采用文史哲等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得出的结果便大不相同,甚至有可能带来舞蹈学科建设尤其在治学方法方面的突破和思维方式的转变。

因此,笔者为了使《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所设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内容从文化和理论的层面尽量做出符合实际的阐发,自建构框架起便决定采用学科交叉、知识融汇的方法,广泛吸收国内外学术前沿的研究成果,尽量变单一学科研究为交叉学科研究,力求从多元文化的视野寻找出我国北方游牧民族舞蹈顺延至蒙古族舞蹈之间的某些规律性东西,使研究的向度和深度有所拓展和延伸,起到言此而在彼的互为支撑作用,由此才有可能解答什么是舞蹈,舞蹈是怎样被创造出来的,舞蹈家创造了什么,舞蹈的作用是什么。(苏珊· 朗格语)等一系列问题。换言之,只有将舞蹈提升到一种精神文化层面上的境界,并将这种境界流淌在心底间,发轫于思考中,才能够悟出舞蹈的那份情状与究竟。

四、 经验与思考

书写舞史的前提是有史可依、有理可据,切忌因实证不足招来牵强附会或空泛议论之嫌。对此,笔者的经验是“若无长年渐悟之功,便无瞬间顿悟之效”,而这种从“渐悟”到“顿悟”的转化,首先当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储备、悟性与资质。

(一) 实践感悟

笔者曾经有过多年从事蒙古族舞蹈艺术实践的经历,在日积月累的熏陶中,对于蒙古族舞蹈这种自成风韵的表现形态与潜隐其间的文化内涵,确有感同身受的体验,由此也悟出这样一个道理:要想了解舞蹈艺术,首先应当读懂舞蹈文化。笔者亦在其后研究写作过程中逐渐积累了一些将肢体语言化作文字语言的经验。此外,笔者多年来始终以极大的热忱广泛参与当代蒙古族舞蹈的艺术实践和各种学术性活动。长年的集腋成裘与多年的笔耕不辍,使笔者为书写蒙古族舞蹈的史论文章,奠定了一定的文化自信和比较扎实的基础。

(二) 田野调查

早在20世纪80年代,笔者因“舞蹈集成”工作需要,曾多次深入内蒙古各地进行全面的舞蹈普查,足迹几乎遍布自治区各盟市旗县最基层的农村牧区和召庙寺院。这种大面积的田野普调查,为笔者书写蒙古族舞蹈的历史,提供了大量的来自民间的第一手信息。2004年前后,为了撰写《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笔者又专程前往新疆、甘肃、青海、云南等省区进行实地考察,对聚居在这些地区的蒙古族同胞至今尚在流传或濒临失传的舞蹈状况,以及他们在历史的流动迁徙中与他民族舞蹈所发生的或“趋同”或“独立”现象,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考证,进而为《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在相对宽泛的地域环境和不尽相同的文化背景下,对内蒙古地区和其他地区的蒙古族民间舞蹈,于比较印证间获取了极其珍贵的甚至是不可再生的文化依据和艺术资源。

(三) 文物实证

逝去的人们已经沉默,唯有岩画还会说话!岩画研究学者如是说,给予我们启示。

大凡醉心于研究古代舞蹈文化的学者,都渴求通过包括岩画在内的各种绘画雕塑所描绘的万般情态,寻找舞蹈发生发展的形象证据,充实自己的研究成果,验证自己的推论判断。如果说文物考古最重实证、文物鉴定最重真迹的话,那么,瞬息万变、稍纵即逝的舞蹈动作更是如此。因为有了文物形象实证,比之徒托空言更有说服力。因此,多年来,笔者始终对各地考古发现的舞蹈文物情有独钟,曾经专门前往一些考古发现舞蹈文物的地区和博物馆进行鉴赏揣摩,例如用于《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的舞蹈图片,大多都是笔者闻讯赶往各地所得。这些形成于不同历史年代的舞蹈文物,为该书推根究源地阐释千姿百态、纷繁复杂的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舞蹈,提供了有如按图索骥的“以古论今”和“以今证古”的形象依据。

(四) 探颐索微

书写舞史,离不开历史文献,可谓心中有历史、胸中有丘壑。诚然,史料记载并非万能,但要想解读这样一部“今古一线牵”的舞蹈过去和现在,必须要对举凡与此相关的文史资料尽力地予以查阅辑录考证。究其原委,此举至少可以避免“为赋新诗强说愁”抑或者因实证不足导致空泛议论之弊端。

多年以来,笔者为了深入了解蒙古族舞蹈的历史发展脉络、探讨其艺术本质与文化成因,尽力开敞自己的研究视野和思维空间,曾经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对北方游牧民族舞蹈、蒙古民族舞蹈的文献资料,进行“冷冷清清、寻寻觅觅”的钩沉求索。由是也总结出这样的经验,要想书写一部舞蹈历史,绝非一蹴而就,必须以读万卷书、行千里路的治学态度和“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求索精神,对举凡史籍记载过的,哪怕是蛛丝马迹的只言片语,都要进行如获至宝般的研读参悟,由此方可做到了然于胸、流淌于笔端。

结 语

《中国蒙古族舞蹈艺术论》的林林总总,大体上可以解答笔者在“绪论”中提出的蒙古族舞蹈艺术的“根在哪里?美在何处?”的交互感发。这就是:根在雄浑壮阔的蒙古高原;源在民族文化精神与游牧生活;真在生命、生存与自然;善在开敞的气度与胸怀;美在人性、心灵与情怀!

至于研究过程付出的辛苦,一言蔽之:甘苦自知,不说也罢!

衷心期望关注和热爱蒙古族舞蹈的人们,满怀着对草原文化之情、对民族舞蹈之爱,紧跟学术前沿,以现代的观念和实践,召回民族舞蹈之魂,为蒙古族舞蹈艺术的继往开来,开拓出一片更加璀璨缤纷的新天地。

【参考文献】

[1] 闻一多.说舞[N/OL].(2015—11—23)[2017—01—02]. http://www.aisixiang.com/data/94240.html.

[2] 库尔特· 萨克斯.世界舞蹈史[M].郭明达,译.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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