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讲四有”与检察机关优秀党员干部的塑造
2017-02-05唐玉玲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6年12期
唐玉玲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队伍建设是事关检察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而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更是重中之重。2016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对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来说,“四讲四有”是当前检察事业发展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对塑造检察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开拓创新检察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深刻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四讲四有”是衡量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新标尺。只有坚持“四讲四有”,切实抓好新时期的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才能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德才兼备、执法为民的检察官队伍。
首先,“讲政治,有信念”是打造检察机关优秀党员干部的根本。一是深化理想信念。学习并理解《党章》,努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二是热爱检察事业。树立“检兴我荣、检衰我耻”的理念,牢记党和人民重托,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三是提倡开放思维。摒弃固步自封,以开放的思维认知和接受新事物,理性的借鉴国外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其次,“讲规矩,有纪律”是打造检察机关优秀党员干部的保障。一是增强自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四条禁令》《九条卡死》等硬性规定,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自我修养和辨别是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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