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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高要求,法制题材剧且行且光明

2017-02-05

电视指南 2016年12期
关键词:艺术性创作

与其他题材电视剧相比,法制剧的创作更加艰难。除了要面对各级审查部门的“关注”外,还得在真实性和艺术性上拿捏好尺度,在保留紧张感和悬念感的同时,不能过多展示暴力的一面。实际上,法制题材电视剧曾经历过从繁盛到低落的历程。早年的荧屏上,曾出现过《永不瞑目》《红色康乃馨》《英雄无悔》《重案六组》《西部警察》《红蜘蛛》等优秀作品。后来一大批以血腥、暴力、色情、恐怖等为卖点的剧在荧屏上泛滥成灾,这种畸形的结果召来一纸"禁令"——2004年4月19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自此,涉案剧沉寂十载。当承载着弘扬社会主旋律主旨的剧不仅违背了初衷,反而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时候,那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这也是该题材被限制的背后原因。如今,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大政方针的指引下,作为法制生活电视生活化的体现―以法制为创作题材的电视剧迎来了新的希望,不少创作者也看准了这个新的契机,制作出一批优秀的法制剧,有的登上一线卫视黄金档,比如《于无声处》《后海不是海》《湄公河大案》《小镇大法官》《谜砂》等,这些优秀剧目都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和口碑,为业内有志做法制剧的同行带来了希望。

然而,法制题材剧因为题材的独特性,也有自己的困境,想要“破冰”,注定要走一条荆棘满布的长征之路。新形势下,不管是审查机构还是播出机构,都对法制剧制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广电总局对法制剧的限制从来都不是“一刀切”式的粗暴干涉,而是对作品质量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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