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辽阳市土地规模化与农机化发展的思考
2017-02-02刘丽娜
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7年12期
刘丽娜
(辽阳县农业机械学校,辽宁 辽阳 111200)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近年来,辽阳市通过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合作、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开展农业机械化高效作业,推动全市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1 辽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2017年,辽阳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机化作业。全年新增家庭农场105家,使全市家庭农场总数发展到931家,其中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有672家,占全省家庭农场总数的9.3%,位列辽宁省第四位;新增农民合作社248家,其中新增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47家,使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2 205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辽阳市带动土地流转的主要动力、推动农机化发展的主力军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面军。
2 辽阳市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土地规模化和农机化发展的经验
2.1 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是推动土地规模化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体,也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辽阳制定了《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关于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指导意见》《辽阳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目标、模式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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