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与社会责任
2017-01-30王博
山西青年 2017年15期
王 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
文化企业与社会责任
王 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
2009年国务院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我国的文化产业受到国家大力的支持。文化企业既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又是一种精神传播媒介。其同时具有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就使得文化企业在追求盈利的同时,还应当肩负起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提高品牌力和竞争力、促进文化传播、引导正确价值观的社会责任。
文化产业;文化产品;价值观;道德责任
一、文化产业与文化产品的独特性
文化产业是体现了一国文化发展的新兴行业,是新世纪的朝阳产业,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代表。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有着明显的特殊之处。其产品通常通过“购买原材料-加工原材料-销售成品-提供服务”的方式把所有的企业部门、生产资源、运输方式、销售活动及人物力资源系统地整合起来,以达到生产顾客最为满意的产品为最终目标。因此文化产业的独特性表现在:第一、十分依赖知识产权的保护。文化产品是公共产品,个体的消费行为不会影响其他个体的消费行为。人们购买文化产品消费的不是物质载体而附着在物质载体上的精神内涵。同时,文化产品的生产成本高,但是相比于生产成本,文化产品的复制成本十分低廉。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间的利益平衡,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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