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
2017-01-30付敏轩
山西青年 2017年1期
付敏轩
景德镇学院,江西 景德镇 333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
付敏轩**
景德镇学院,江西 景德镇 333000
思政教学既有开放式、参与式的特点,又有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目的的特殊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应遵循思想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教与学紧密结合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红色教育基地的建设、村官选举活动等几种实践教学模式的建设与实施是一种有成效的探索。
思政;实践;教学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倡导思政课教学形式的多样性,提出要进一步创新推动学生实践教学,强调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相互支撑作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政教学的质量,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能力的新时代大学生,为培养“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新型人才打下坚实基础。长期以来,思政课教学大多局限于课堂教学,满足于教学大纲中知识点的传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而忽略了思政课培养信得过、靠得住的优秀人才的目的。基于上述原因和近些年的实践,本文探讨分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模式。
一、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特点和范畴
思政课实践教学有其一定的特点,既有其他实践课程开放式、参与式的特点,需要同学们走出课室、到校外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实践,在实践中体验生活、体验社会,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的认知,在检验课堂学习的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提升自身的认识水平,纠正理论学习的不足之处,不断完善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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