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的法理分析与思考
2017-01-27于鑫
法制博览 2017年18期
关键词:法律
于 鑫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安乐死的法理分析与思考
于 鑫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安乐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情况,其中涉及了各个社会层次的价值观、人理常伦、法律法规、医疗科技等。现如今我国由于安乐死的特殊性质,对安乐死作用的目标,方式和条件有着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同时又要求实施安乐死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审核和批准执行。
安乐死;法理学;意义;公民;权利
一、引言
安乐死实施的对象从现代的医学角度上来看,应当是濒临死亡并且挽救无效,病人肉体上和身心上承受的痛苦难以煎熬,医生在病人或者病人直系亲属的要求下,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核和医救无果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不得不提前结束患者的生命来减轻痛苦的一种方法。
二、何为安乐死
(一)安乐死的含义
安乐死又称之为安乐术,起源于古希腊文,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安详快乐的死去。它包含两种层次的意思,一种是没有疼痛的死亡,就像是睡了一觉,安详的死去。一种是没有疼痛的导致其死亡,为了结束痛苦而采取的人道主义措施。安乐死的特殊性在于它是授予死者已安乐,而不是让人安乐的死去。
(二)安乐死的起源
在欧洲古代文明时期,当时的欧洲国家普遍允许病人及残废人选择“自由死亡”,到了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西方众多国家受伤致病致残的民众忍受不了战争的摧残,开始要求法律上准许公民安乐死。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安乐死是病人所特有的死亡自决权,从现代的人道主义角度上来看,病人肉体上和身心上承受的痛苦难以煎熬,并且无法救治所享有的死亡自决权,所以安乐死的实施需要严格的遵照法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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