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方法的完善
2017-01-27张光顺
法制博览 2017年18期
张光顺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方法的完善
张光顺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任何一种教育模式,都必须不断创新自己的教学方法,使自身的教学水平得到提高,因为这是可以满足社会和企业对于教育的基本要求,法律教学也不例外,法律教学不仅要帮助学生积累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要加强他们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所以,法律教学也必须不断完善自身的教育方式方法,为学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本文就将针对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现状,对法律教学的创新和教学水平的提高进行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法律教学;实践性;教师
一、高职院校中法律教学的现状
(一)缺少实践性
首先是在教学的内容上缺少实践性。由于法律专业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这就要求教师不能一味地在教学中进行纯理论知识的教育,这样对于学生锻炼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十分不利的,也不符合专科教育对于学生技能培养的要求。其次是教学的目标上缺少实践性。现在有很多的高职院校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很难做到贴合实际,教学目标也没有能够体现出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长期这样下去,学生的实践技能是得不到提高的。最后是在实践能力的考评上,高职院校的考评方法非常简单,不能够完全展现出学生在法律应用方面的水平。
(二)法律教学的方法比较单一
教学方法的好坏对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有着很大的影响,在教学的过程中如果运用的教学方法单一,只对学生进行传统的口授方式,这必然不会激发起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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