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模糊语言的特殊语用功能
2017-01-27庄国伟
肇庆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庄国伟
(肇庆学院 外国语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法律英语模糊语言的特殊语用功能
庄国伟
(肇庆学院 外国语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在法律工作中恰当地运用模糊语言是必要的,因而法律英语中也存在模糊语言。模糊语言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也有其特殊的语用功能。
法律英语;模糊语言;语用功能
法律英语是工具性语言(instrumental language)。一般认为,法律英语主要指英语为母语的法学研究人员、立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司法工作者,在立法和司法等法律职业活动和法学研究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律习惯语言(customary language)。法律语言随着法律制度的诞生而出现,法律活动需要通过书面或口头语言来进行。法庭的诉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法律条文的制定和解释,所有的法律职业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语言,由此可见法律语言的重要性。英国著名法官Lord Nansfield曾说过,”Mostof the disputes in theworld arise from words”[1]。的确,因语言不准确或有歧义引起了不少纠纷。
因而有人说,“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生命线”。法律英语是以英语表达的法律语言,作为规范性语言,法律英语最重要、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准确性。法律英语要求高度严谨精确,这与法律工作的特点有直接关系。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义务,因此,在从事法律工作中,在语言应用方面,遣词造句要求客观、准确。但强调准确性并不是说要完全排斥模糊性,在法律英语中,模糊语言的确占有一席之地。
一、模糊语言的含义
一般认为,模糊语言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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