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
2017-01-27金晨涛叶晓宇
法制博览 2017年17期
金晨涛 叶晓宇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 杭州 310000
刑法学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
金晨涛 叶晓宇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 杭州 310000
人权在刑法学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时代本质在刑法中体现的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刑法也将保障人权作为首要任务。本文希望通过分析刑法与人权在本质上的关系的前提下,弥补在相关制度上的不足,也不断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下的刑事法治。
刑法;人权;人权保障
一、人权的概念
人权作为人的应有权利、基本权利、法律权利,对其的保护是体现社会文明的重要方式。我国宪法对保护人权做出了明确规定,表明中国政府坚定地保护人权地决心和勇气。[1]法律作为保障人权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更应该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以及法律职能的明确,将应然状态的人权转化为实然,使其从不可见的观念权利成为真实可感的实际法律权力。在这一过程中,刑法的保障人权机能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刘宪权教授认为:“就我国刑法这一规定而言,其强调对犯罪行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这本身并无可厚非,特别是偏重社会。国家本位而忽视公民个人权利的观念在我国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且将正确运用刑罚权以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作为刑法首要任务的当时,立法者强调严格依照自己所立之法加以适用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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