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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3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耕地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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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发布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的公告》(2017年第3号)。国土资源部2月22日召开媒体座谈会介绍了《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的公告》的相关情况。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国土资源部继2009年、2014年发布两轮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后第三次发布全国成果,也是2012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工作制度建立以来,首次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公告的主要数据显示,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96等,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94%、26.53%、52.84%、17.69%;2014年度内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88等,减少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60等,质量建设项目实施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49等。与2014年发布成果相比,我国耕地质量水平总体稳定,即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弥补了耕地占补过程中的耕地质量损失,保障了全国耕地质量水平的总体稳定。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建立了耕地质量等别“定期全面评价、年度更新评价、年度监测评价”的工作制度,今后每年都要开展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并发布成果。另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已在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规划等多方面得到应用,支撑了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供重要支撑。

北京:今年计划供地3900公顷

近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北京市计划供地3900公顷,同比减少200公顷。其中,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比例将超过50%;保障房用地供应为350公顷,与去年持平。在今年的供地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755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145公顷。从用地类别看,交通运输用地为20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10公顷,特殊用地为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85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为115公顷,住宅用地为610公顷,商服用地为310公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土地供应,保持首都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充分保障基础设施、科研和产业用地需求,支持高精尖产业项目落地;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用地。据悉,北京市今年着力推进“供减挂”的供地机制,各区需要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腾退工作,完成减量发展和拆违任务,才能进行经营性用地供应。在今年的土地供应计划中,北京市明确提出实施减量规划,严控新增建设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浙江:开展“除险安居”三年行动

3月1日,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开展“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地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积极减灾、主动防灾,落实责任、加强投入,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搬迁安置和工程治理,形成合力,确保地灾防治工作早日落地见效。会议强调,针对地灾危险区内的群众,要坚持应搬尽搬、搬治结合,从根子上消除隐患;要坚决实施避让搬迁,绝不允许搞变通,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同时加强对原有危险区域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结合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集成各种政策,鼓励引导搬迁群众到县城、中心镇发展,积极推行公寓式安置、货币化补助安置、公租房安置等,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对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隐患点,分类治理到位。会议明确,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确保地灾隐患治理全面高效。既要做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防治工作,又要统筹推进各类隐患点治理,确保隐患治理无盲区、无死角。在编制各类规划、实施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时,充分考虑地灾防治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诱发地灾。要坚持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建好防灾减灾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地灾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强化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管理,加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湖北: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201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积极主动服务全省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报批246个省级和28个国家级重点项目用地,用地报批率达98%,实现科学发展用地应保尽保,并争取国家下达全省“十三五”建设用地规模259万亩,保证“十三五”重大项目用地空间。2017年,省厅立足“早、快、精、深”,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一是抓住一个“早”字,实行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积极与发改、铁路、水利等部门和省铁投、省交投、省联投等省级投资平台公司对接,了解用地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建立2017年急需开工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台账,与各市(州)地方政府衔接,建立用地需求清单,落实专人专责跟踪服务,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二是突出一个“快”字,建立进度倒排、工作倒逼、责任倒查的责任体系。对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郑万高铁、武杭高铁黄州至黄梅段等重点建设项目,成立相应的督办领导小组,召开征地工作联席会议和协调会,统筹协调征地报批工作。对符合先行用地条件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办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确保合法开工,有序建设;对已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压实责任,强化督办,迅速导入报批流程,确保项目尽快落地。三是落实一个“精”字,针对不同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覆盖精准服务。由省政府主导的国家、省级重点项目,以成立重点项目指挥部为抓手,全面统筹协调征地报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统征的跨市(州)项目,召开征地工作协调会,签定统征协议,核算相关费用,全程跟踪督办;由市(州)地方政府负责统征的项目,省国土资源厅全程参与指导工作。四是找准一个“深”字,着力破解用地报批难题。加强与国土资源部有关业务司局对接,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绿色通道、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制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相关优惠政策,下好征地服务工作“先手棋”。

重庆:首个废弃矿山治理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收官

近日,重庆市首个废弃矿山治理示范项目——渝北玉峰山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顺利完工。据悉,该项目将治理33个废弃矿山开采及影响区,面积14.87平方公里。目前,项目已获得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及重庆市级财政等各级补助资金2250万元。据了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会同渝北区政府成立了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指挥部,国土、规划、水利、交通、农业、旅游、林业等部门整合多类资金与政策,科学规划地质博物馆以及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土地综合利用、废弃矿山治理、矿山复垦等政策进行试点。同时,治理项目高度重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涉及农户征地、房屋拆迁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妥善处理,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陕西:省厅与省高院出台意见建立国土资源保护联动机制

近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土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期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建立国土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包括建立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工作交流和化解纠纷四项联动机制。具体包括:一是由分管副厅长、副院长作为召集人,由双方联络员负责沟通确定主题,通过定期(半年一次)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会商解决重大复杂疑难问题。二是通过定期通报和交流信息方式,实现信息共享。陕西省人民法院及时通报、交流涉及国土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等,陕西厅及时通报、交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重大复杂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三是双方相互邀请参加各自组织的业务考察、调研和培训等。陕西省法院可就有关国土资源专业性问题向陕西厅咨询,并邀请其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陕西厅可邀请省法院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和调研,陕西省法院可向陕西厅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和执法提出改进建议。四是对司法环节中的国土资源纠纷案件,加强诉前、诉中、执行和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对起诉的国土资源纠纷案件,陕西省法院可组织涉诉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协调,陕西厅可指导涉诉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对敏感重大诉讼案,陕西厅与省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通过协调最大限度地化解争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法院依法查询有关不动产登记、变更、抵押情况。对法院处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需要变更权属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陕西省法院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受理并及时执结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执行的生效决定、判决或裁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和协助要求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可向国土资源部门反馈有关意见。

广东:“三旧”改造4年节地7万余亩

广东省在全国率先试点的“三旧”(即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4年来,已完成改造项目2278个,面积14.71万亩,节约土地约7.33万亩,节地率达49.81%。“三旧”改造试点经验在浙江、辽宁、上海等省市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后,去年11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审定,上升为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经验,在全国予以复制推广。截至目前,广东已累计投入“三旧”改造资金6381.39亿元,实施改造项目6105个,面积39.07万亩。在已完成改造项目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共1060个,其中,属于淘汰、转移“两高一资”项目76个,引进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41个,投资超亿元项目239个。这批项目改造后当年期实现产值(营业收入)比改造前增长了1.37倍。目前,“三旧”改造已成为广东省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生力军。通过“三旧”改造,该省有效开发存量建设用地,既推进了土地集约循环利用,优化了用地布局,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完善了城市功能,又有效保障了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了落后产能,实现了“腾笼换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了用地空间。

青海:建立省级空间规划信息共享机制

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签署《空间规划战略合作协议书》,建立共同推进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合作机制。协议规定,

针对当前各类空间型规划存在的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和规划理念,探索推进青海省空间规划体制改革。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将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在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等方面的服务支撑作用,全程参与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市县“多规合一”试点推进、空间规划协调管理平台建设等空间规划层面的工作,编制覆盖青海省全域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同时协助青海省发改委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情况、新兴城镇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控。据悉,省级空间信息基础建设对于促进各级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换共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该合作机制的建立,为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开辟了新的工作格局。此基础上,双方还签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合作备忘录,重点就建成并试运行的河南县、格尔木市、祁连县“多规合一”规划管理平台,研究草拟《青海省市县“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规程指南》(试行),建立省级空间规划数据库、省级空间规划协调与管理平台等进行了进一步约定。

海南:加快推进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要求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已编制完成《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并抓紧指导督促市县做好本级矿规编制工作。今年以来,厅规划科技处先后对全省18个市县级矿规编制工作情况进行摸底,并召集有关技术单位开展座谈,了解各市县当前工作成效、问题难点、工作计划等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将市县级矿规编制工作细化为编制初稿、市县局审核、征求意见、公示听证、编制审核环评报告、市县政府审核、省厅预审、市县政府审核上报和省厅审批等9个阶段。目前,文昌、昌江等2个市县已进展到公示听证阶段,海口、三亚、东方、保亭4个市县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其余各市县尚处于初稿审核阶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厅规划科技处要求各市县局从3月1日起上报市县矿规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周报,通过建立周报制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及横向协调,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海南省各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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