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肿瘤,还能不能吃“发物”
2017-01-19杨祖安
家庭医药 2017年1期
杨祖安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患者及其家属咨询,牛奶、公鸡、牛羊肉、海鲜等“发物”肿瘤患者是不是要“忌口”。要明确这个问题,我们先得从肿瘤营养学的角度来了解下“食物过敏”与“食物不耐受”,然后再来谈要不要忌“发物”——也就是引起食物过敏或食物不耐受的问题。
食物过敏也称为食物变态反应或消化系统变态反应、过敏性胃肠炎等,是由于过敏原引起的IgE介导和非IgE介导的免疫反应,而导致消化系统或全身性的变态反应。据文献报道,大约有2%~2.5%的人会对食物产生过敏。
引发过敏的食物包括牛奶、蛋类、黄豆、小麦、坚果、水果、鱼类、海产品等,主要症状有呕吐、腹泻、打喷嚏,皮肤出现湿疹、风团等,严重可引起眼睑、舌头水肿,呼吸道充血,甚至产生过敏性休克。
食物不耐受是指机体对某种食物或食物中的某种成分所产生的不耐受反应,如乳糖不耐受、小麦面粉不耐受或坚果不耐受等。食物不耐受不涉及免疫系统,引起的症状多为消化道症状,如消化、吸收不良、腹痛、腹泻等。
肿瘤患者是否会发生食物过敏或食物不耐受,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决定:
1.有食物过敏史者患者在患病之前就有食物过敏或食物不耐受发生病史,这与自身情况相关,而与肿瘤无关。
2.与营养状况有关肿瘤患者机体处于一个高代谢状态,对热量、蛋白质的需要量增加,如不及时补充蛋白质往往会导致机体的负氮平衡,从而影响到肠黏膜的修复或导致肠屏障功能减退等,进而导致分子量在10000~70000的食物过敏原(一般为蛋白质或糖蛋白)通过肠屏障,而引起机体出现过敏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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