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覆盖,征税链条都打通了吗?
2017-01-12唐明谭红彬许琦
财政监督 2016年10期
●唐明 谭红彬 许琦
“营改增”全覆盖,征税链条都打通了吗?
●唐明 谭红彬 许琦
增值税抵扣制度是影响增值税中性作用发挥的最主导因素,理想的增值税抵扣制度能够彻底消除重复征税。从5月份起,我国增值税实现征税范围和扣税范围的“双扩围”,那么是否就意味着我国增值税的征税和扣税链条已完全打通?事实上,“双扩围”后的增值税抵扣仍存在“不充分”和“有限性”问题,主要有:某些关键业务链条仍未“营改增”;多档税率造成征扣税不公及产业税负不公;大量小规模纳税人仍实行传统流转税的简易计税;原增值税及“营改增”存在大量的减免税优惠。“营改增”后仍迫切需要打通“最后一公里”抵扣链条。时机条件成熟时,仍未“营改增”的关键业务链条应及时纳入;因时制宜地简并增值税税率;进一步降低一般纳税人门槛,争取“以票控税”全覆盖;完善健全增值税和“营改增”的税收优惠制度设计。
“营改增”改革 消费型 增值税 扣税链条
一、全面“营改增”,成功实现“双扩围”
从5月1日起,被业界称为“营改增最难啃的骨头”——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与生活服务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营改增”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的攻坚阶段。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实行“双扩围”。一方面,增值税征税范围彻底“扩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纳入“营改增”征税范围。上述四大行业“营改增”涉及纳税人接近1000万户,规模空前。而且,这四大行业2015年缴纳营业税高达19313亿元,占我国税收收入的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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