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视阈下审美同情的审美主体间性
2017-01-09张旭孙红
今传媒 2016年12期
张旭 孙红?
摘 要:审美同情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范畴,是中华民族审美方式的特有表现。二十世纪初西方出现审美主体间性转变,而审美同情在物我合一,间性交融的本体论层面的追求则体现了审美主体间性特质。中国书法创作的两个阶段是书者通过审美同情的方式对于被欣赏对象和创造对象情感的体验过程,是审美主体间性的活动。当代书法创作流于形式主义,出现审美主体间性的缺失现象。文章尝试从中国书法创作的视域下解析审美同情的审美主体间性,并提出审美同情的审美主体间性对于当代书法创作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审美主体间性;审美同情;书法创作;当代书法
中图分类号:J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12-0148-02
一、审美主体间性与审美同情
西方的主体和主体性概念经历过两次转变,从希腊文hypokeimenon表示“基体”转变为拉丁文subiectum表示“一般主体”,从Subjectiat“一般主体性”转变为Subjektivitat“主体性”,自此主体性成为近代哲学的基本概念[1]。主体间性是相对于主体性而言的,它强调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世界万物不再是客体,而与人一样作为主体存在,有生命有思想,两者通过对话与倾听进行相互理解和交流。根据杨春时《中国古典美学意象概念的主体间性》,主体间性涉及识论、社会学和本体论三个领域。在认识论和社会学层面的主体间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在本体论领域强调人与世界的关系[2]。主体间性进入本体论层面的探讨对当代美学打破近代主客二元模式产生了根本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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