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的比较研究
2017-01-05韩兆柱翟文康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韩兆柱翟文康



摘要:服务型政府从理论、模式、实践三个维度理解,指一种强调服务理念的理论与以服务行政为主导的政府治理模式,在实践中建设满足公民服务需求的政府。服务型政府并不等同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强调政府职能由经济建设转向公共服务,而服务型政府是对管理型政府的替代。服务型政府不同于新公共服务,新公共服务不是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来源。走向服务型政府需要整合治理方式,实现“为我所用”,妥善处理三者关系,借鉴其他两者的优势。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新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6)06-0081-09
2004年,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并在《政府工作报告》(2005)中提出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在理论层面,有一大批学者研究并产生了可观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实践层面,各地方政府也相继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是,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小插曲”。很多学者将“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混合使用,认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是“平行关系”、“等同关系”,甚至前者优于后者。这种概念的混淆也将成为新时期服务型政府研究和建设的阻碍。中国学者在研究问题时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倾向于到西方找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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