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浸润百姓心灵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建设纪实
2016-12-28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6年9期
文 苏 兰[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
法治文化浸润百姓心灵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建设纪实
文 苏 兰[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
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理念传播的一种表现方式,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感召力和震撼力。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进程,呈现出多彩纷呈的良好态势,形成了具有城区特色的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2011年,城区司法局获得了首批“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又获得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的荣誉称号。
多元结合 法治理念入心入脑
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城区司法局将法治文化与社区文化、廉政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全面融合。在机关文化建设中,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普法教育的龙头,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宪法宣誓制度,开设了“专家讲座”、“处级干部大讲堂”、社区(农村)党员干部“领头雁”培训、普法讲师团法治讲坛,配发了领导干部、农村(社区)干部法治教育读本、学法笔记,在长治市城区内10个街道全部建设了30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文化站……种种举措切实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构建了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做到了“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请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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