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付时不符点如何列明的思考
2016-12-28张晖编辑韩英彤
文/张晖 编辑/韩英彤
对拒付时不符点如何列明的思考
文/张晖 编辑/韩英彤
拟制拒付通知时,应严格遵循国际惯例,结合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清楚地传达拒绝的理由,保证不符点的准确性和具体性,使信用证交易更加公平合理。
信用证结算时,国际惯例赋予银行对有不符点的单据拒付的权力,同时也规定了需履行的责任和义务。UCP600第16条对拒付的主体、时点和拒付通知的内容都有详尽规定,如果未按该规定行事,将无权宣称交单不符。那么,如何列明才是有效的拒付,值得我们探讨。
案例背景
开证行:QATAR DEVELOPMENT BANK, DOHA
金额:USD137514.96
46A要求一份由船只/代理人的承运人/船东/代理人/船长出具的证明,以证实:
A.船只按照海事法律法规允许进入任何阿拉伯港口。该船为定期班轮运输船只,遵循在指定港口装卸货的交易和广告计划,船龄不超过15年,适用于协会船级社条款。
B.确认该船只(注明船名)持有有效的国际安全管理证书(ISM 代码)。
C.装运包括船只、旗帜、港口/机场、装船和转运均需符合卡塔尔法律法规。
47A附加条款要求所有单据须以QATAR DEVELOPMENT BANK, DOHA, QATAR, NOTIFY: ALUMANA INDUSTRIES为抬头,不接受含其他名字的单据。
案例经过
2016年1月12日,受益人在我行办理出口交单,提单显示承运人为PACIFIC INTERNATIONAL LINES (PTE) LTD,由其代理PACIFIC INTERNATIONAL LINES (CHINA)LTD GUANGZHOU BRANCH签署。经审核发现船公司证明有如下不符点:
(1)内容A中多打了“SUBJECT TO WITHOUT NOTICE”。
(2)右下角表明由承运人代理签署,但中部却注明“FROM∶ PACIFIC INTERNATIONAL LINES LTD”,与承运人、代理皆有出入。
(3)未按47A要求注明“NOTIFY∶ALUMANA INDUSTRIES”。
我们提示客户上述不符点。客户考虑到交单期临近,确认不再修改,当日单据径寄开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