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鸾:房屋安全鉴定中值得注意的几个结构体系问题
2016-12-27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16年8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极大地增加了对土地的需求,在城市现有土地存量不足的情况下,以政府为主体的征地行为越来越多的影响到农民的日常生活。本文就该影响展开分析阐述
【关键词】征地制度;征地补偿;农民权益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后,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或国家为了“公共利益”[1][2]的需要,以补偿为前提,占用其他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
1、我国征地制度的历史进程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阶段,城市化水平[3]由1978年的17.9%上升为2004年的41.8%。基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累积效果,人们一般预计未来十年中国的城市化还将加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我国的城市化指数[4]将在2020年达到60%。回顾征地制度改革的进程,大体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57年,第二阶1958~1964年,第三阶段1965~1978年,第四阶段1982~1997年,第五阶段1998~2007年,第六阶段2008年至今。
第一阶段,该阶段属于土地征用制度的起步阶段。由于经济的发展,一些地区盲目的圈地用来开发新建项目,导致大批量的耕地被占用,由于这种圈地热潮的愈演愈烈也造成一些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直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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