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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公信力的不足与对策

2016-12-27成辉

科学与财富 2016年29期
关键词:政府行为

摘要:法律建设的不足,有制度设计的缺陷和政府自身行为的缺失。所以我们必须明确政府的职责,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从根本上提高政府自身的公信力。

关键词: 政府行为;公众信任;制度规范

随着当前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公信力做为社会的基石,公众越来越重视政治体制的改革。政府公信力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重视,已经成为衡量政府改革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指标。政府公信力是政府信用能力的体现,它直接体现了大众对政府行为的信任程度。公信力的状况由公众因素和政府因素共同决定。那么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合法性已成为制约当前政治改革的重要难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政府公信力的含义和现状以及原因加以探讨,再找出应对之策。公信力实是指政府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它直接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的程度,民主满意度。它是人民群众对政府所作所为大的一种评价方法,反映出人民对政府行为的信任程度和工作满意程度。政府公信力就是指政府由自身的行为和信用,而获得的社会公众对于其的认可和信任的程度。

政府的公信力不仅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社会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国家和政府产生和运作的价值标准,政府的合法性实质上就是公众对政府存在的认可性,认可和信任程度越高,其存在的合法性就越强,基础也就越夯实。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政府公信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公信力反应了公众对于政府的评价与信任,公信力越高,表明群众对其拥护度越高,并能积极与政府保持一致,政策的实施就越顺畅,进而可以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促进政府对社会管理的高效化。政府公信力是政权巩固和管理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的党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政府公信力的问题,采取了很多的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政府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倡导者和示范者,必须具备很高的公信力,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稳定关系,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的不断发展,群众的利益需求发生了变化,公民权利主体意识的觉醒,人们对服务型政府的需求更加突出。政府的执法行为是评价政府公信力的主要方式,是公众评价政府合法性的重要途径。但是,当前我国政府很多公务人员,不能认清当前的形势变化,很多的执法行为,存在不足之处,有时甚至会侵犯了公众的合法利益。

信息的透明度是政府公正程度的影子,公民只有了解情况,积极参与并监督政府行为,透明高效的运作才能提高政府的公众信服度。但是,目前政府的信息公开建设,有许多不足之处,如有时走形式主义,信息公开方式的制度性差,内容较为笼统和模糊,数据不一定真实,公众对于事实真相和政府言行持怀疑态度。政府许多的政策制定,方案的选择,议题设定,执行和评估都没有达到开放的程度。政府不信任公众能够自我管理,人民也不相信政府能够以民为本。人民有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这些有时缺少制度的保障。如果信息不够透明,政府的内部决策、执行、监督都会受到制约,政府制度的权利和权力及很难平衡,公信力就很难提高。政府的决策行为存在随意性,决策过程的不规范。公共政策变更随意性大,存在不稳定性、不连贯性,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的政策随着领导班子的变化而变化,公众无法相信某一项具体政策的实施时效和力度,因而在对待政府政策时,往往消极应对甚至是不予理睬。

我们要通过不断的技能培训和思想教化,提高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自觉的履行职责,为公众办实事、谋实利,以谦虚的态度面对公众的监督,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平时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对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要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要强化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公职人员要坚持以“廉心”约束自己,清正廉洁、洁身自好。才能杜绝出现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损害政府机关形象的行为发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规律,自觉适应实践的需要,更新工作观念,创新法规制度,及时依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

法律知识就是对现行法律制度之具体规定的了解和掌握,是作为法治公民的最基础条件。法律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信任,它促使人们自觉的守法,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将其作为行为规范的法律情感,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法律要被尊重, 被信任,被内化,内化的重要途径则是学习,通过对法律制度文化内容和法律精神文化内容的学习,消除对法律的陌生感,逐步认识到法律是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必须加大法律基础知识的社会普及力度,使人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发挥法律的社会调节作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维护群众利益而服务。政府必须全面宣传法的价值,尤其突出法对人们的权利价值,才能培育主体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同时,只有通过灵活多样法律教育,才能使法律内化为主体至高的信仰。

综上所述,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已成为衡量各国政府建设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直接影响政权的合法性和政府职能的实现。因此,我们解决好我国当前的公信力现状中的政府效率低、权力腐败,信息缺乏透明度等问题,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政治素质,将对我们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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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雪华.谈我国政府公信力提升与政府职能转变[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189

作者简介

作者:成辉,女,1983年11月出生。籍贯:江苏省建湖县

单位:建湖县委党校 职称:讲师 研究方向:计算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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