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再细化 实效再提升
——福州市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工作
2016-12-27陈立铨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6年10期
文 陈立铨[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
措施再细化 实效再提升
——福州市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工作
文 陈立铨[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

近年来,福州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福建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质量提升年”“管理教育年”等主题活动,以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细化教育矫正的各项制度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建立健全三级管控、重点突出的制度体系
福州市先后出台了《福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强制教育暂行办法》《关于实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及社区服务月计划报备制度的通知》《福州市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宣传,为形成监管有力、重点突出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一是建立市、县、乡三级管控的教育矫正模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及社区服务月计划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基层司法所每月25日前应向县级司法局上报下个月的教育及社区服务工作计划,由县级司法局汇总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司法局上报(遇节假日可顺延),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将根据上报计划给予不定时抽查,抽查方法包括突击抽查、定位核查、视频核查等。
二是建立重点突出的教育管理模式。社区服刑人员形形色色,其中不乏不服管教的少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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