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屋交易与登记的“一口受理”
2016-12-26黎晓春何师兵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11期
黎晓春 何师兵
原建设部于2005年在全国推行房屋交易与登记一体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办理房产证时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服务。随着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与登记的职责分别由住建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行使,这势必会出现群众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跑多个部门的情形。在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背景下,通过何种方式设置窗口,实现“一口受理”,既能便民、利民,又能促进工作的衔接与开展,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去研究与探讨的。
一、以委托受理的方式来实现窗口设置上的“一口受理”
由于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相应的税务申报、房产查询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彼此往往是互为基础,互相支撑,密不可分的。因此,在当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背景下,笔者建议可以采用委托受理的方式来设置受理窗口。具体思路为:由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委托房屋交易管理机构代为受理,将房产交易受理窗口增挂“不动产登记窗口”,同时将税务窗口及房产查档窗口也纳入其中,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申请人可向窗口一次性提请房屋交易审批、确权、房屋查档、纳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并在申请事项中同意在完成房屋交易审批、房屋确权后自动转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从而实现“一口受理”,避免群众在多个部门中来回跑。基本流程框架构建见图1。
二、以委托受理方式实现“一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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