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科目对比浅析
2016-12-26王忠民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8期
王忠民
摘要:在回顾我国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历程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不同,并提出了实施新会计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比;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2
在1988年以前,我国高校会计核算一直依赖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无独立的制度法规。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会计制度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第一次是1989年,高校会计制度成为单独的制度体系,对会计核算基础进行了规范,规定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上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第二次是1998年,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高校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由“资金收付记账法”改为国际通行的“借贷记账法”, 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2009年,启动了新一轮的高校会计改革,针对原制度中“会计大帐”的不完整性、失真性等突出问题,拟定出《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正了权责发生制;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统一核算;同时设置了预算会计科目,要求核算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为真实的反映学校资产账面价值,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和反复修改,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一、新旧会计制度科目比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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