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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16年上半年“偷/抢小孩”网络舆情数据分析及思考

2016-12-22娟,俞

贵阳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辟谣新闻媒体谣言

昂 娟,俞 欣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软件工程系,安徽 马鞍山 243041)



基于2016年上半年“偷/抢小孩”网络舆情数据分析及思考

昂 娟,俞 欣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软件工程系,安徽 马鞍山 243041)

近年来,各种版本的偷/抢小孩谣言在自媒体平台频频出现并大肆传播,给人们带来恐慌和不安。基于新浪微舆情平台,综合分析2016年上半年偷/抢小孩的数据源,梳理偷/抢小孩网络舆情事件的特点,提出加强偷/抢小孩网络舆情工作的对策。

网络谣言;舆情分析;辟谣

随着微博、微信、论坛和QQ空间等自媒体的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便捷,传播门槛也越来越低,“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有话语权”的时代,也滋生了谣言的快速传播和发展。自2015 年4月以来,“偷/抢小孩”谣言在自媒体平台频频出现,虽然经过权威媒体的辟谣得到了暂时的平息,但一段时间后,同类谣言不同版本的炮制,又会引起人们的不安和大肆转发。本研究依托新浪微舆情平台,采集2016年上半年网络公开的偷/抢小孩信息,梳理与偷/抢小孩相关的网络舆情特点,并提出加强偷/抢小孩网络舆情工作的对策。

1 研究过程

本研究依托新浪微舆情平台,围绕关键词“抢小孩”“丢小孩”“偷小孩”(关键词以“或”的关系查询),对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互联网上采集到的21万余条信息,从舆情媒体情况、舆情时间高峰点、舆情地域分布、舆情热门事件和媒体平台主要事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1.1 舆情媒体情况

由图1可知,在偷/抢小孩舆情媒体来源中,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微博、微信、新闻、网站、论坛、客户端、博客、政务、报刊和视频等,其中微博占67.6%,是网络舆情的主要媒体来源。

由图2可知,在偷/抢小孩舆情媒体活跃度中,从高到低依次为新浪微博、微信、百度贴吧、新浪博客、腾讯网、腾讯微博、搜狐媒体平台、网易和新浪网等,其中新浪微博共包含145706条信息,远大于其他媒体承载数据。故由图1和图2可知,新浪微博是网络舆情活跃度最高的主要媒体来源。

图1 偷/抢小孩舆情媒体来源比例Fig.1 The proportion of public opinion media sources about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从平台监测结果可知,2016年上半年偷/抢小孩子事件的首篇报道于2016年1月2日在河源网络广播电视发布,标题为“河源有人抢小孩摘器官?谣言!”。随后,更多相关报道出现,并通过头条进行传播,并将事件扩散化。

1.2 舆情时间高峰点

由图3可看出,分别在1月25日、3月1日、3月11日、5月5日、6月9日和6月29日出现舆情高峰,舆论数均超过4000条。以舆情最高峰3月1日这天为例,舆论数达到9702条,在全国各地出现不同版本的偷/抢小孩谣言,后被官方证实为谣言,如:“一群来自包头从事贩卖人体器官的人贩子,在学校门口抢小孩,已有8个小孩被迷晕偷走”“桃江灰山港出现百多名外地人偷抢小孩”“银川来了100多外地人偷抢小孩,白沟已丢20多个,已解剖7个拿走器官”“高州荷塘丢了20多个小孩被解剖拿走器官”,等等。这些谣言在2月26至2月29日便呈现,处在潜伏期,至3月1日,急剧增长并上升到最高峰。对新浪微博内容进行高级搜索获知, 3月1日当天,多个地方的公安官方微博对上述信息进行辟谣,因此,之后的一段时间,这些舆论得到平息,舆情波形急剧下降。

图2 偷/抢小孩舆情媒体活跃度Fig.2 The activity of public opinion media about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图3 偷/抢小孩舆情话题趋势图Fig.2 The trend chart of public opinion about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1.3 舆情地域分布

从舆情的地域分布上来看,上半年信息主要集中在北京(62423篇)、广东(48236篇)、江苏(11398篇)、山东(9558篇)、浙江(7444篇)等地区,这些地区人口密度较大、经济较为发达、信息化水平较高。紧跟其后的有福建、上海、四川、河南、安徽、湖南和湖北等城市,信息数皆在5000以上。

1.4 舆情热门事件

通过平台分析的结果可知,排名前5的舆情热门信息分别如表1所示,转载数均超过150,尤其第一条“清涧一男子利用微信散布谣言被拘留”转载数达到481,谣言内容大致为:一个七八岁男孩被人贩子偷走并挖了心脏。当人们接收到榆林市公安局发布的辟谣信息后,不再进行转发,说明警方对谣言的及时澄清、真相的及时公布和谣言发布者的及时查处,在安定民心和消解谣言上起到关键作用。

表1 排名前5的舆情热门信息

1.5 媒体平台主要事件

下面主要从微博、新闻媒体和论坛三种平台,分析有关偷/抢小孩的主要事件。对舆情平台检测结果进行同类事件归类,得出如图4至图6所示结果。

图4 “微博”偷/抢小孩事件及比例Fig.4 The case events and proportion of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in microblog

图5 “新闻媒体”偷/抢小孩事件及比例Fig.5 The case events and proportion of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in news media

图6 “论坛”偷/抢小孩事件及比例Fig.6 The case events and proportion of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in forum

由上图可知,三种媒体呈现的主要事件及比例各有不同,其中,“男子开车偷小孩被抓”“男子当街抢小孩”“江西玉山县怀玉乡后叶村假和尚抢小孩”事件在这三种媒体平台中皆呈现,受关注度较高。

从关键词来看,在性别上,“男子”出现频率最高,共出现7次,而“女子”仅出现2次,说明偷/抢小孩事件性别差异较大,常和男子相关;在作案手段上,有“开车”和“麻醉枪”等。

在各平台主要事件的谣言比例差异性上,除去“男子开车偷小孩被抓”事件为真实事件,“南充一女子村里突然被人打晕,女儿被抢”尚真相不明,“偷小孩是不是真的”为话题讨论和“各位家长注意”为通知报告外,其余事件经过查证,皆为谣言事件。其中谣言提及比例从高到低分别是:微博(60.6%)、论坛(52.1%)和新闻媒体(46.9%)。可见,自媒体时代,由于信息发布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尤其以微博和论坛为代表的转发和转贴方式,加速了信息的形成和传播,加之信息审核难度加大,催生了谣言的产生和蔓延。

新闻媒体作为官方和权威的象征,信息传播受到严格审核和规范,充当“意见领袖”的作用,肩负舆论监督的使命,注重新闻解释和评论,然而,信息发布时效性略微滞后。对上述新闻媒体发布的偷/抢小孩事件进行内容分析,涉及的谣言事件基本以辟谣为主,在舆论事件的正面引导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偷/抢小孩网络舆情事件的特点

2.1 陈旧事件频频出现,仍能引起人们强烈关注

近年来,偷/抢小孩谣言以不同版本的形式在自媒体平台频频出现,常通过更改作案手段、时间和地点等方式对此类谣言进行炮制,引起人们强烈关注和大肆转发,如以下发生在2016年上半年的相对有影响力的偷/抢小孩事件,皆被警方证实为谣言,造谣者受到相应惩罚:清涧一男子利用微信,图文并茂地散布“偷小孩挖心脏”谣言在微信朋友圈快速扩散,后经警方调查、核实,发布的内容纯属捏造,这位造谣男子被行政拘留;以微信营销为目的,两位造谣者网上散布“怀玉乡和尚抢小孩”谣言,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社会恐慌,后经警方调查,实为假冒和尚行骗,并没有抢小孩,随后造谣者被治安拘留处罚;三亚一男子多次在网上散布“三亚某小学门口发生偷抢小孩事件”谣言,后被警方查实为发布不实信息,被行政拘留5日。

这些炮制的谣言之所以屡屡引起人们关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缺乏安全感

安全感的缺失滋生了谣言的产生,“谣言研究之父”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在人们感到不安时,谣言能“提供一种排解紧张情绪的口头发泄途径”。据数据调查显示,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约有20万人左右,找回来的大概只占0.1%。由于偷/抢小孩问题未能彻底解决,人们缺乏安全感,便通过转发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担忧,从而为谣言提供了重复发作的机会。

2.零成本传播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信息的传播几乎零成本、无门槛,无论是微博的转发,还是论坛的转贴,或是微信的分享到朋友圈,只需动下手指头,信息便以几何式速度传播出去,孵化了谣言的产生,助推了谣言的蔓延。

3.善意提醒

网络谣言往往通过朋友、熟人、同事、名人等“圈子”进行传播,当看到“求转发”“求转帖”“求关注”“求扩散”等字样时,大多数人可能会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进行转发,造谣者也正是抓住人们善意提醒的心态,才可在炮制的陈旧谣言上屡屡得手。

4.缺乏媒介素养

为了获取可信度,如今的谣言常以移花接木的图片、视频,结合造谣的文字来呈现,这种图文并茂的多媒体谣言往往比单纯的文字谣言更容易获得人们的信任,更难以验证其真伪。再加上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网民媒介素养不高,缺乏信息分析和验证的能力,盲目从众,加速了谣言的传播。

2.2 网络谣言易产生观点极化效应

网络舆情易产生理性和非理性的观点极化效应,理性观点有利于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进步;非理性观点则会导致极端事件产生,造成人们内心恐慌,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取相应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分别配制成1.5、2.0、2.5、3.0、7.0;5.5、6.0、10.0、11.0 和 15.0×10-6共 10个不同浓度的的加标溶液,在表1的优化条件下,每个浓度测定3次其加标回收率并取平均值,测定结果见表3。

近几年,在国际失踪儿童日(5月25日)前后,媒体报道的焦点总是关注于失踪儿童事件,相关谣言层出不穷,而此时也最易产生观点极化效应。2015年6月中旬,微信朋友圈被这条消息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据调查显示,约七成受访网友支持人贩子判死刑。在非理性的呼吁声中,权威媒体和专家从法学、社会学等角度作出专业分析和评论,为非理性观点极化的人群提供正确的舆情引导。该炒作事件后经证实为一婚恋网站的营销行为,涉事网站因炒作而道歉。

2016年上半年,由偷/抢小孩谣言产生的“判处死刑”极化观点在自媒体平台也时有出现,包括理性的转发评论和非理性的转发呼吁,然而,数据规模要远小于2015年的转发量。可见,权威的媒体和专家评论,能很大程度指引人们规避负面的网络舆情,在网络空间的净化中起到关键作用。

2.3 网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惩治未全面落实

偷/抢小孩谣言的传播源主要包括:网友个人和商业团队。网友个人主要以恶作剧的形式,故意制作社会恐慌,引起关注;而商业运营团队发布虚假信息是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通过舆情绑架博取点击量和转载量,来增加网站访问量和粉丝数量,牟取利益。无论是造谣者还是传谣者,都严重缺乏法律意识,才导致谣言横行,屡禁不止。

作为国家层面,我国于2006年3月1日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该项行政法规实施已有数十年,然而执行力度不够,加上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谣言的传播速度和范围。为了加大网络谣言惩治力度,国家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宣布,从2015年11月1日起,在社交平台发布假消息者可判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根据现有的新闻媒体报道及微博辟谣平台数据分析,法律惩治力度未全面落实。据2016年上半年对谣言发布者的处理结果显示,现有的惩罚基本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造谣者进行行政拘留。如2016年4月,菏泽郓城一网民因散布和尚偷孩子谣言被依法行拘[10[3]。

3 加强偷/抢小孩网络舆情工作的对策

3.1 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作为传统主流媒体,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社会舆情发展中起着重要引导作用。然而由于新闻报道的时效性低于自媒体,往往被自媒体牵着鼻子走,等舆论在自媒体平台快速传播后,新闻媒体才去调查、分析和评论,经过严格的审核、发布真相前,谣言已经跑遍了半个世界。因此,新闻媒体需要加强舆论监督,让真相走在谣言前,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发展新闻媒体旗下的自媒体

由于自媒体在信息搜集和传播上具有巨大优势,因此,新闻媒体要大力发展旗下的自媒体,走媒体融合之路。例如网民在微博上实时发布新闻消息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官方微博的形式,让新闻媒体对信息同步知情,进而有针对性地对信息进行审核、调查和权威发布。另外,还可根据网民在自媒体平台上的评论监测舆情走向,当舆情出现非理性极化现象时,适时引导,减少谣言的传播。

如《人民日报》旗下设立了传统报业《人民日报》及媒体网站“人民网”之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其中分别有微博粉丝3255.3万和4776.9万*①注:数据统计截止至2016年8月14日.;另外,《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自2014年8月以来,长期居报业微信号排名首位[11]。除完成常规的新闻报道外,还适时发布辟谣报道,如2016年6月《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一则抢孩子辟谣报道,该报道以“文字+视频”形式呈现,指明“兖州抢孩子”事件乃是民事纠纷。

2.建立专业的舆情人才队伍

新闻媒体的舆情挖掘需要通过专业的舆情监测平台和人才队伍来实现,舆情人才成员既可是专职的“网络舆情分析师”和新闻工作者,也可是兼职的各领域专家、第三方机构和意见领袖等。

如人民日报社于2008年正式组建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舆情监测室(2010年后更名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监测室除包含新闻编辑人员外,还包含100多名具备传播学、社会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数理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舆情分析研究人员[12]。2010年人民网舆情频道推出如下栏目“分析师专栏”“新媒体观察”“政务舆情”“企业舆情”“舆情报告”等,全方位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和权威报道,从而更好应对热点舆情事件、防治网络谣言危机。

3.加强议题设置

新闻媒体具有议题设置功能,可在舆情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某一议题的深度报道正确引导舆情走向。由上述研究数据可知,偷/抢小孩谣言在快速传播前都有个潜伏期,若能通过舆情监测系统实时识别到敏感关键词,再通过议题设置,对涉及的谣言进行专项跟踪报道,提前做好疏导,无疑可以净化网络空间,减少谣言传播的机会。

3.2 加强辟谣平台建设,实现全民监督

2013年8月1日,我国首个网络辟谣平台“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正式上线,与新闻媒体单位深度合作,由新浪微博、搜狐、网易和百度等网站共同提供辟谣信息,一上线便迅速整合数据超过10万条[13]。随后,诸多网站联盟加入,设置举报通道入口接入该辟谣平台,网民可通过入口对网络上的违规内容进行举报,辟谣平台对举报的信息进行处理和曝光。随后,河北、浙江、湖南、陕西、内蒙古、四川等地区也建立辟谣平台,接受全民监督举报。

2016年5月12日,由新浪微博联合公安部加盟辟谣平台,推出“全国辟谣平台”(账号为“@微博辟谣”),该平台“由全国189 个网警官方微博和两万多个各地公安局的平安官方微博组成”,实时处理网民举报的资讯网站、社交平台、论坛、贴吧等全网谣言[15]。@微博辟谣在2016年上半年,共辟谣了若干起偷/抢小孩谣言,如网传咸丰人贩子抢小孩并被抓,然而经过@湖北网警巡查执法调查,真相为孩子父母吵架,被当成人贩子;网传巴东小孩被挖眼睛并附有“现场”图片,经@湖北网警巡查执法调查,图片实为某地车祸现场,此条信息纯属谣言;网曝虹口光天化日抢小孩事件,@虹口公安分局经过监控视频查实,此事件不属实。

辟谣队伍的壮大,全民参与,尤其是公安部门的加入,在网络舆情监控和网络空间的净化进程上迈出重要一步。但辟谣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加强辟谣平台建设,并向全民普及辟谣平台应用,实现全民监督,方可创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3.3 加强法律他侓和网民自律

治理谣言需要法律的支持,对造谣者和传谣者进行惩治。然而,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执法不严,对造谣者通常采用拘留惩治,而对传谣者尚未采取惩治措施,再加上网民法律意识淡薄,未能从根本上制止谣言的产生。因此,政府需要加大惩治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向网民普及法律意识,共同打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然而,法律只是底线,真正净化网络空间有赖网民的自律意识。网民需要积极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加强媒介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不造谣、不信谣和不传谣。首先,网民不可为宣泄个人情绪,或在未调查清楚事情原委的前提下,随意娱乐他人或制造恐慌;其次,网民或商业团队不可通过散布谣言来实现恶意营销、牟取商业利益;再次,网民应加强鉴别谣言的能力,对来历不明的网络信息,要善于带着质疑的眼光去看待,搜集相关证据来证实信息的真伪;最后,主动加入辟谣队伍,做好网络的把关人,为净化网络舆论环境而努力。

[1]清涧一男子利用微信散布“挖小孩心脏”谣言被拘留[EB/OL.(2016-05-24)[2016-08-10].http://toutiao.com/i6288076127541920257.

中国江西网.玉山县“怀玉乡和尚抢小孩”造谣者被依法拘留[EB/OL.(2016-06-22)[2016-08-10].http://jxsr.jxnews.com.cn/system/2016/06/22/014983346.shtml.

南海网.三亚一男子多次在网上散布“偷小孩”谣言 被拘5日[EB/OL.(2016-05-21)[2016-08-10].http://hainan.sina.com.cn/news/hnyw/2016-05-21/detail-ifxsktkr5849011.shtml.

奥尔波特,等.谣言心理学.刘水平,梁元元,黄鹂,译: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 :20.

中广网.统计称我国每年失踪儿童有20万左右 仅找回0.1%[EB/OL.(2013-06-02)[2016-08-13]. http://news.sina.com.cn/o/2015-06-19/000631966752.shtml?_t=t.

广州日报. 7成受访网友支持人贩判死刑 专家称治标不治本[EB/OL.(2015-03-04)[2016-08-13].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3/04/c_127542450.htm.

潇湘晨报.人贩处死刑系某婚恋网员工擅自启动病毒营销[EB/OL.(2016-06-19)[2016-08-13].http://www.hn.xinhuanet.com/2015-06/19/c_1115668482.htm.

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EB/OL.(2005-08-29)[2016-08-13].http://www.gov.cn/flfg/2005-08/29/content_27130.htm.

扬子晚报.《刑法修正案(九)》新规:朋友圈发假消息可判刑7年[EB/OL.(2015-10-28)[2016-08-13].http://epaper.yzwb.net/html_t/2015-10/28/content_260176.htm?div=-1.

[10]#微博辟谣#【网警提醒】菏泽郓城一网民因散布“西关来了四个和尚偷孩子”谣言被依法行拘![EB/OL.(2016-04-21)[2016-08-13].http://weibo.com/p/1001603966763279758655.

[11]齐思麓,胡洪江.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如何做到国内报纸排名第一?.中国记者,2015(7):60-61.

[12]人民网舆情监测室[EB/OL.(2016-01-25)[2016-08-13].http://baike.baidu.com/link?url=8QxVxsigR_lJfP28ko302hlc6DXcFFbrZVQjWnyEhL 2kSMUBRIL8Qq1veYvZrcXreFomoKM8r4mPf9umyz3OP_.

[13]人民日报.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正式上线[EB/OL.(2013-08-02)[2016-08-13].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3-08/02/c_125104356.htm.

[14]新华社.公安部联合微博推出“全国辟谣平台”接受全网范围谣言举报[EB/OL.(2016-05-12)[2016-08-13]. http://www.cac.gov.cn/2016-05/12/c_1118856181.htm.

Research on Data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about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In the First Half Year of 2016

ANG Juan,YU Xin

(Department of Software Engineering,Ma’anshan Teachers’College,Ma’anshan Anhui 243041,China)

In recent years, various versions of the rumors about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are seen more frequently and spread widely in the media platform,which bring panic and anxiety.Based on sina micro public opinion platform,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data of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in the first half Year of 2016 , and combs characteristics of these events,and also puts forward the strategy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about stealing or robbing children.

online rumors; public opinion analysis; refute rumours

2016-08-02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移动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传播与引导机制研究”(项目编号:AHSKQ2015D104);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项目编号:gxyqZD2016575);2015年马鞍山师专质量工程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项目编号:2015xjzy01)。

昂 娟(1983-),女,安徽巢湖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新媒体传播和教育。 俞 欣(1978-),女,安徽马鞍山人,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数字传媒技术。

G203

A

1673-6125(2016)03-0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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