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指引》解读
2016-12-21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9期
为加快建设全国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引导中药材物流基地的合理布局与规范建设,商务部组织制定了《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按照市场化原则,着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确立了“政府部门引导、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自主实施”的总体思路,明确了中药材物流基地的建设目标及其服务功能,确定了物流基地的区域布局规划原则以及建设主体条件,提出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要求。
《指引》的起草背景
2013年,商务部委托中国仓储协会对全国23个地区中药材的物流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完成《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2014年12月,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2个部委《中药材保护与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流通环节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达到70%”、“建设25个集初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等重点发展目标。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办《规划》和商务部办公厅《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逐步实现中药材物流体系与流通追溯体系信息共享,同时避免地方进行重复建设,商务部组织起草了《指引》。
物流基地的角色定位
根据当前中药材物流体系发展的实际需要,《指引》使用了“中药材物流基地”的概念。这一概念主要包含3个要点:一是建设地点,即“中药材主销区或主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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