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考之“备考指南”
2016-12-21刘云涛赵乃育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9期
文 | 特约记者 王 乐 刘云涛 图 | 赵乃育

8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考核目的、对象、组织、原则、内容、步骤、等次确定、结果运用、考核纪律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考核对象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考核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
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来说,食品安全大考开考在即,能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能否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已容不得丝毫大意。为此,本刊特约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拟定食品安全大考“备考指南”,以提升各地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专家表示,《办法》的出台强化了监管的履职履责和问责机制,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人员则普遍认为,《办法》给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思想,划定了新路线,指明了新方向,有助于解决目前基层工作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将使食品安全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8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考核目的、对象、组织、原则、内容、步骤、等次确定、结果运用、考核纪律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考核对象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考核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
考纲:食品不安位将不稳
近年来,党和政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的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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