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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老年大学发展定位及对策研究

2016-12-20孙莉萍雷丽丽

继续教育 2016年12期
关键词:发展定位发展对策

孙莉萍+雷丽丽

摘 要:高等院校是老年教育重要的办学主体之一。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上海高校老年大学的发展定位也不断调整。但面对上海高校老年大学发展增速放缓的现状,政府和高校都必须积极探索高校老年大学的发展新定位和新对策,明确办学定位,改革体制机制,提高资源共享,建立利益机制,推动高校老年教育向新的阶段发展。

关键词:高校老年大学;高校老年教育;发展定位;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上海是我国高等院校自主创办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教育成果较为显著的地区之一。自复旦大学于1993年开办上海退休职工大学复旦分校起,上海高校老年教育已经走过了20余个春秋。目前,上海共有东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9所高校老年大学,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发展高层次老年教育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极其的重要作用。

一、发展历程及定位

(一)上海高校参与老年教育的萌芽阶段(1985-1993)

1982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我国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制度正式建立。这一制度落实过程中,催生了我国各地兴建老年大学(学校)作为老年教育主要载体的发端。1983年9月,山东省委组织部和省红十字会共同创建了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省红十字会老年人大学”。其后,中央有关部门做出指示,要求各地普遍建立老年大学,掀起了兴办老年大学的第一次浪潮。1984年10月,我国第一所普通高校老年大学——由北京师范大学筹办的“北京老年大学”正式创立,标志着高校加入老年教育办学主体队伍之中。

上海是我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1986年,上海市老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老年教育的意见》(沪老发[86]字第2号文),提出要加强对本市老年教育的领导;同年的《上海市成人教育“七五”规划纲要》及次年市成教委、市老龄委发布的《本市老年教育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中,均明确老年教育是成人教育的组成部分;市成教委、市老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老年教育的意见》(沪成教[92]第8号文),提出本市地区老年教育的发展任务。

从1985年4月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街道成立上海第一所老年大学,至1993年复旦大学成立上海退休职工大学复旦分校,是上海老年教育的初创探索时期,也是高校参与老年教育的萌芽阶段。这一阶段,虽然上海的高校没有直接参与老年教育办学,但是老年教育初创阶段所制定的政策、建立的制度和取得的成果,加上其他地方建设高校老年大学的做法和经验,为上海高校筹建老年大学、开办老年教育铺平了道路。

在这一阶段,一是确立了老年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为日后高校老年大学确定了办学方向;二是确立老年教育联席会议领导制度,成为日后高校老年大学的外部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接受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统筹安排;三是上海老年大学被确立为全市老年教育的中心,为后来高校建立上海老年大学分校,接受其业务指导等奠定了基础;四是明确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老年教育”,成为高校举办老年教育的政策依据。

(二)上海高校老年大学的起步阶段(1993-2000)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人口迅速老龄化。1994年,国家十个部委联合印发《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明确提出:“老年大学、老年学校是老年教育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到200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条件的地(市)、县(市)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应有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乡(镇)、街道有老年学校。”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明确“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一系列法律政策的出台,催生了高校老年大学设立的第二次浪潮。

在上海,1994年市成教委、市老龄委印发《适应改革开放需要,进一步发展本市老年教育事业的意见》(沪老发[94]字第7号)提出“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1997年,市教委及市老龄委等12个局委联合印发《上海市老年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沪老联发[97]第9号文),提出市——区县——居(村)委三级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1998年,市教委发布《上海市老年教育机构设置的暂行规定》(沪教委成[1998]55号文)发布,为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标准和依据。

上海高校系统开办老年教育也在此浪潮中初创和发展。1993年,上海退休职工大学复旦分校设立;1997年,上海师范大学成立老年大学;1999-2000年,经市教委高校退管会发动,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铁道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7所高校也设立了上海老年大学分校(上海老年大学上海铁道大学分校后更名为上海老年大学同济大学分校)。至此,上海共有9所大学设立老年大学并开办至今。

在起步阶段,除前述的办学方向、领导制度等外,上海高校老年大学在发展定位方面,一是遵循“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办学目标,开办的课程以休闲类为主;二是内部管理体制上受校党委、校行政领导,归属于高校离退休工作部门,业务上作为上海老年大学的分校,受其指导;三是主要面向本校离退休人员招生,办学规模和覆盖面小;四是高校老年大学属于高校自办、经费自筹,办学条件按《上海市老年教育机构设置暂行规定》(沪教委成[1998]55号)的要求执行。

(三)上海高校老年大学的稳步阶段(2000至今)

199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正式迈入老龄化社会,新世纪老年教育和老年教育机构的发展需求更加迫切。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中组部等5个部委《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200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2001年)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先后颁布,老年大学办学进一步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在上海,《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沪府发[2001]35号)、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03]3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老年教育实事项目的意见》(沪教委职成[2004]16号)、《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市教委、市老龄委、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老年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终[2007]8号)、《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沪教委终[2011]15号)、《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1年)、《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6年)等政策法规陆续出台,老年教育被纳入上海市教育发展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除延续对老年教育办学的鼓励扶持外,政策的主要落脚点是加强规范管理,细化目标要求,健全办学网络,不断采取各项措施以适应发展需要。

这一阶段,上海9所高校老年大学在全市统一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和管理体制下规范稳步发展,在发展定位方面,一是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后,办学向此目标转移;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上,在经费投入、人员配置、师资队伍、校舍设施、业务功能等方面有提升;三是办学对象上,从本校离退休人员为主,转变为面向本地区社区居民开放;四是保持办学规模稳中有增,持续提高办学质量,不断丰富办学形式和内容,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现代媒体手段逐渐被应用到教学中;五是开展老年教育师资培育、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写;六是加强老年大学社团等学习共同体组织建设,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各类活动;七是开展老年教育理论与研究;八是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此外,高校老年大学通过参与“上海市示范性老年大学”“上海市特色老年大学”“上海老年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海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老年教育系统“我心中的好老师”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办学水平。

二、突出问题及对策

上海城市老龄化进程居全国之首,且一直呈现加速态势。上海市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35.9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30.2%。根据上海老龄科研中心预测,到2020年上海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540万人。

与此相对,2015年全年上海全市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点)的老年学员人数总量约132.69万人(详见表1),约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30.4%。这一方面说明上海老年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强;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老年教育市场的发展潜力。

2016年,上海共有普通高校64所,其中举办老年大学的仍为9所,十几年来未有增长。从高校的覆盖面来看,设立老年大学的高校绝大部分为部属高校,市属高校参与率很低。从办学布局来看,9所高校老年大学主要集中在东北和西南两个高校片区,浦东地区至今没有一所高校老年大学。可以说,相对于目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老年教育市场供给不足的情况,上海高校参与老年教育的办学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有四点:一是办学定位不明确;二是管理体制机制不配套;三是资源共享整合程度低;四是利益机制不到位。

(一)办学定位:要从“不明确”变为“明确”

目前高校老年大学虽然具有师资及教学资源雄厚、软硬件设施齐备、课程门类丰富、社会声誉好等优势,但在实际办学中仍然存在与市级、区县老年大学办学“千校一面”的情况。在办学宗旨方面,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与区县举办的老年大学没有显著差别,体现不出高校特色。在课程体系方面,除有少量体现本校特色的课程外,例如上海老年大学东华大学分校的丝网花艺术创作、时装表演等,大部分课程与其他老年大学并无太大差异。再以老年教育师资培育为例,虽然上海老年大学东华大学分校开办了丝网花艺术创作、时装表演等特色课程的师资班,但由于办班成本、对外宣传等原因,只能不定期开办。可见,在老年教育师资培育方面,高校也尚未起到引领作用。

根据《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高校“要继续办好现有高校老年大学。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高校开发老年教育的新课程,培养从事老年教育的高层次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积极推进高校老年大学与所在区(县)老年大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规划对现有高校老年大学的重点任务做了要求,但对其在全市老年教育机构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明确。政策的模糊,配套措施的缺位,加上对自身办学定位缺乏重视,使高校老年大学的发展陷入方向不明、原地踏步的尴尬局面。

因此,一方面应当尽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从法律政策层面加强对高校老年教育办学定位的指导,通过设定清晰、合理的定位和作用,推进高校老年大学迈向下一个发展新阶段;另一方面,高校老年大学自身要立足本校优势,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形成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尤其是引领老年教育研究与教育教学改革,共享共建优质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培育老年教育师资等应当列为高校老年大学的发展重点。

(二)管理体制机制:要从“不配套”变为“配套”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3〕34号)中要求由市教委牵头,多个单位领导参加的市老年教育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老年教育,区县、街道和乡镇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但对于高校主办的老年大学,文件也明确了“不改变现有的行政隶属关系,不改变现有的经费来源渠道。”当前,高校老年大学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归属高校离退休工作部门(退管会、老干部处等),虽有办学之实,但非高校下设的办学机构。

现有的高校老年大学管理体制机制,是在主要面向本校离退休人员办学时建立的,已不适应在终身教育大环境下发展的需要,一是隶属于行政部门,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办学不配套、不健全;二是无法摆脱传统行政管理模式束缚,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滞后;三是与高校继续教育办学无交集,人力、物力、技术等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

这就对高校老年大学提出了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一方面,老年教育办学应当实现行政剥离,形成老年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建议将高校举办的老年教育纳入本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统筹管理,不仅有利于推动老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也符合老年教育是成人教育、终身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

(三)资源共享整合程度:要从“低”变为“高”

目前,高校老年大学的资源整合度低,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本校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资源共享整合度低;二是与其他老年大学的资源共享整合度低;三是与本市其他终身教育资源的共享整合度低。

高校老年教育资源与本校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资源不能有效整合,主要是由于现有的高校老年大学管理体制机制局限,造成本校终身教育资源分散,共享程度低。与其他老年大学的教育资源及其他终身教育资源共享整合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虽然高校老年大学是上海老年大学的分校,业务上受其指导,但主要以经验交流和合作开展活动为主,在合作办学、专业共建、课程互选互认等方面尚缺统筹;另一方面高校老年大学与其他老年大学、企事业单位的资源共享共建机制尚未形成。

因此,要提高高校老年教育资源的共享整合,还需要顶层的设计与指导,亟需建立起一整套适用于全市各类终身教育资源共享共建的机制,并将高校老年教育纳入其中。2013年,上海老年大学东华大学分校参与组建上海市民终身学习实践基地“服饰文化体验基地”,形成高校与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整合联动;2014年,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与上海老年大学东华大学分校的课程开发、资源建设、教材改革、师资培训等提升工作,首期即启动丝网花艺术创作精品课程建设。作为成功运行的资源共享共建实践,上海老年大学东华大学分校的上述经验与模式值得进一步推广。此外,老年教育“网上课堂”的发展形势十分看好,信息技术的发展加上网络、移动学习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对于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共建是利好形势。

(四)利益机制:要从“不到位”变为“到位”

上海对高校举办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教育一直秉承鼓励、支持的政策。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03]34号)要求“鼓励高校采取多种形式举办面向地区的老年教育。有条件的高校,可开展老年高等学历教育,培养从事老龄工作的专门人才。”《市教委、市老龄委、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老年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终[2007]8号)提出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利用高校的教学资源,发挥其在教学示范、教材编写、师资培训、科研指导的作用,并对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和提高提供服务。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培养老年教育专门人才的专业,或者有关专业增设老年教育的课程。”市教委《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提出要“鼓励普通高校设立老年教育机构,借助高校教学资源,构筑一批优秀的老年教育机构群,使老年教育适应未来上海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

但是,与政策的支持鼓励相对,高校举办老年教育的热情并不高,除上海师范大学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外,其他高校并未将老年教育或老年大学列入发展规划;现有高校老年大学办学也以非学历教育为主,未开设学历教育。从有形利益来说,高校老年大学的办学经费由举办方高校自行筹措,但一方面高校老年大学以学费收入为主要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性的办学性质,学费十分低廉。从无形利益来说,老年大学办得好不好,不会列入高校的考核评价指标;若出现事故,则又对高校造成负面影响。无论从有形还是无形利益来说,高校老年大学的利益机制都是缺失的。因此,高校老年大学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良性的利益机制,包括效益机制、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这就需要从政府层面自上而下地推动。

三、结语

上海高校举办老年大学虽起步晚、增数缓,但起点高,依托高校扎实丰富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及办学经验,使其老年教育办学的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较高。经过20多年的稳固发展,上海9所老年大学取得了一系列办学成就,为上海老年教育、终身教育发展贡献力量,为上海百万老龄市民谋取福祉。但是,面对多年来上海未有新的高校申办老年大学,现有的老年大学也裹足不前的现状,政府和高校都必须积极探索符合高校老年大学发展需求及特点的转型之路,科学定位、深化改革,推动上海高校的老年教育向新的阶段发展。

参考文献

[1]《上海市地区老年教育大事记》编撰工作小组.上海老龄史料(第二册):第二部分上海市地区老年教育大事记[E B/O L].上海市老年学学会.http://www.shanghaigss.org.cn/news_view. asp?newsid=5990,2009-4-17.

[2]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统计局.2015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EB/OL].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http://www.shrca.org.cn/5764.html,2016-7-20.

[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统计局.2015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信息发布会[EB/OL].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http://www.shrca.org.cn/5763.html,2016-3-30.

[4]张娟娟.高等院校举办老年大学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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