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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场域的数字化重构
——关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生活空间的功能异化研究

2016-12-20李慧娟喻国明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住所客厅场所

■ 李慧娟 喻国明



家庭场域的数字化重构
——关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生活空间的功能异化研究

■ 李慧娟 喻国明

移动互联网时代,我国城市居民的媒介接触与使用习惯正在发生着根本性变化。本文基于实证研究的视角,分析了人们在日常生活空间中移动互联网的接触、使用情况,从接触空间差异、时段差异以及关系场景差异三个方面,总结出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日常生活空间功能的变化特点,表现为私人空间的社会化扩展,前后台区域的进一步交融;从工作日到周末,夜间闲暇时段的客厅和睡前阶段的卧室都是移动互联网的高使用度空间,家成为新的媒体中枢,“客厅争夺战”方兴未艾;在不同的关系场景中,“疏远的陪伴”成为普遍现象。流动的生活空间,体现了人们碎片化的时间利用方式和对于场景快速转换的习以为常,一个全方位的、虚拟的移动生活空间正在形成。

移动互联网;媒介接触;生活空间;时空重组;关系场景

芒福德认为,随着富贵人家的私人寝室等空间的发展,住宅的功能分化早在十三世纪就开始了,从建筑到意识形态合乎逻辑的发展如下,“睡眠的隐私——饮食的隐私——宗教和社会礼仪的隐私——最终思想的隐私。”①哈贝马斯则提出,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下,家庭失去了生产和再生产的功用。然而,家庭失去特定功用的同时,它却也获得其他的功能,这是因为原先在公众场合举行的一连串活动重新分配到居住空间②。所以,麦奎尔用了“扰乱的家”来形容电子和数字媒体对当代城市中公共和私人空间的生产所造成的普遍的、翻天覆地的影响。

媒介的变迁,不仅仅会影响个人生活的节律,也会促进空间的功能产生变化。在新的传播科技的影响下,人们日常生活空间③的传统功能正在发生异化。卡斯特把空间的扩散趋势分为“服务型劳动的扩散”和“家庭办公的扩散”。“服务型劳动的扩散”代表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突破了地区信息服务业的地域限制,形成新的信息生产和城市服务业联盟;而“家庭办公的扩散”则意味着信息技术的革新为家庭私人空间与公共领域空间边界带来的交汇与突破,公共空间正在进一步对私人领域空间进行渗透与占领。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终端媒介的使用促进了时空的分离和重组,生活中的封闭区域和暴露区域、前台区域与后台区域的界限也因移动互联网作用的推动而发生了交融,原有的私人生活空间功能得到了更多的外扩和延展。本文使用定量研究方法,结合大规模的调查数据,通过对媒介平均接触时长、接触率等指标的统计分析,来体现在移动互联网影响下,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空间功能的变化,并由此总结出在不同空间和时间带上人们例行化活动的模式与规律。我们将结合分析结果来呈现移动互联网的使用给人们日常生活空间带来的影响和改变。

一、 家成为新媒体中枢:移动互联网接触的空间差异分析

如今,城市居民的住宅空间越来越趋向于成为一个融媒体中心。正如阿特丽丝·克洛米纳所注意到的,“住宅现在成了媒体中枢,这一现实将彻底改变我们对公共和私人的理解。”④家的边界在一个媒体无所不在的时代已经变得更容易渗透。与此同时,媒体设备已变为塑造当代城市公共空间的普遍元素,在日常生活中,便于携带的一代又一代新移动设备的开发,进一步加强了对已有公共和私人空间边界的挑战。

库克认为,在一个技术社会,更多的人将会在决定自我的个体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以消费者为导向的社会实行大规模生产的固有性质,是不断的重复和标准化,但同时不同个体部分又是可以改变的,改变的动力取决于个体的需求和喜好。⑤并据此提出了开放、灵活的“插入式城市”概念,而数字技术则为“插入式城市”弥补了缺失的一环,否则就不会发生作用。无数关于控制与选择的讨论围绕着看不见的微型开关和传感器而展开,并促进了信息的流动。⑥在此环境下,社会空间就变成了可以随意重组的个人意愿的动态网络化表达,私人空间的意义也会发生根本性改变。正如其在1973年所言,“我们的房间将会无限扩大。我们的墙壁溶解为不能渗透的薄雾或由故事、寓言和梦想构成的想象”。⑦

1.卧室、客厅成为移动互联网高使用度空间

根据我们的调查数据(如图1所示),通过对不同生活空间里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和接触时长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城市家庭居民在自己的住所时,移动互联网的使用频率最高,特别是在卧室时,移动互联网的接触率达到最高值26%;第二位是客厅,接触率为22.6%;除了自己的住所以外,工作/学习场所是接触率第三高的空间场所,并且也是人均接触时长最高的场所。在移动互联网用户当中,每个人每天在工作/学习场所使用移动互联网的平均时间为195.4分钟;而客厅的人均接触时长为119.9分钟,排第二位;在自己住所其他空间使用移动互联网的时间为50.9分钟,排第三位。总体来看,人们在自己的住所时移动互联网的使用程度是最高的,无论是接触率还是人均接触时长都比在其他空间中要高,接触率合计为56.7%,接触时长合计为210.6分钟。

2.卧室与客厅的接触方式差异:碎片化与密集型

> 卧室:碎片化接触方式;接触频率高,接触时间短。

> 客厅:密集型接触方式;接触频率高,接触时间长。

正如上文所总结的,自己的住所是人们使用移动互联网程度最高的生活空间;其次为工作学习场所,接触频率22.2%;第三是公共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室外场所),接触频率合计11.5%,时长合计74.7分钟。如图1所示:在工作学习场所对移动互联网的接触属于密集式接触,频率高且时间长;在自己住所的卧室是点阵式接触,即碎片化接触行为,虽然接触频率是所有空间中最高的,但是接触时长却很低;而在客厅则是密集式接触,接触频率高且时间长。联系到前面的统计,移动互联网的使用高峰期主要集中在晚餐后的夜间闲暇时间和睡前时间。所以,人们在夜间闲暇时间使用移动互联网的场所主要是客厅,接触时间连续而稳定;而睡前时间,即在卧室中,则是碎片式接触。说明随着无线上网环境的普及,在日常生活空间中,受众的私人住所已成为移动互联网的高使用度空间。

图1 不同空间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与平均接触时长

3.客厅争夺战:移动终端设备vs互联网电视

这部分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受众在自己的私人住所时,于不同的空间中通过移动终端设备和互联网电视收看网络视频的情况。家是人们娱乐休闲的主要场所,虽然电视作为传统家庭娱乐中心的地位依然稳固,但在移动终端设备和互联网电视的交互作用下,在人们的私人生活空间中,一场对于空间的争夺战正方兴未艾。根据CNNIC报告对网络视频的收看终端和收看场所的统计来看,首先,71.9%的用户选择用手机收看网络视频,手机成为网络视频的第一终端;接着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视频用户的使用率为71.2%;而平板电脑、电视的使用率都在23%左右,是移动端、PC端主要收看设备的补充。其次,“家里”是收看网络视频节目的最主要场所,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的收看比例都在87%以上,手机的使用率也接近80%。而在通过电视看网络视频的受众群体当中,58.5%的用户是通过智能互联网电视收看,70.0%的用户通过网络机顶盒收看。虽然互联网电视目前还未得到大范围的普及,但是能自主选择节目和收看时间、具有回访功能的大屏互联网电视,由于能给受众带来良好的收视体验,未来必将成为广大私人住所休闲娱乐的重要设备。⑧本次调查对受众在自己住所中的网络视频收看方式和收看内容进行了交叉分析,用百分比来统计收看的比例,得出的结果如下(见表1):

表1 基于移动终端设备与互联网电视的网络视频收看比例

如表1所示,在人们的私人住所空间中,无论是通过移动终端设备,还是互联网电视,客厅都是人们收看各种视频比例最高的场所。而通过互联网电视设备在线看电视的受众比例接近70%。这同时也说明了电视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智能播放生态系统的构建。所以,在私人住所里,对于客厅这块阵地的抢占与争夺,将是未来网络视频播放设备的战略重点。此外,边看电视边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网,也已成为媒介多任务处理行为的新常态。

二、移动生活图谱:移动互联网接触的时段差异分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期的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统计,目前,以手机终端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使用率不断上升,网民在移动电子商务、休闲娱乐、信息获取和交流沟通方面应用的使用率都在快速增长,并且日益以移动终端为主,从社会交往到日常生活,一个新的全方位虚拟移动空间正在成形过程中⑨。因此,本部分的研究目的在于分析人们在工作日和周末的全天候不同时段里,移动互联网使用空间上的差异。

1.工作日及周末移动互联网的高使用度空间发现

> 工作日的移动互联网高使用度空间为工作学习场所;

> 周末的移动互联网高使用度空间为自己的住所

毋庸置疑,在工作日里,工作/学习场所是人们使用移动互联网的频率最高的空间,接触率为27.2%,其次为自己住所的卧室,接触率为24.9%;而在周末,自己处所的客厅和卧室则是人们使用移动互联网频率最高的空间,接触率分别是29%和28.7%。

图2 工作日和周末不同空间场所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

2.全天候时段移动互联网的高使用度空间发现

如图3、4所示,无论是工作日还是周末,私人住所、工作学习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都为全天候的移动互联网高使用度空间。

其中,自己住所的卧室是睡前时间(也包括部分睡眠时间)、个人卫生/早餐时间以及晚间闲暇时间移动互联网使用最集中的空间,特别是睡前/睡眠时间,在卧室对移动互联网的接触率保持在60%以上;工作/学习场所是上下午工作时间、中午、下午用餐时间和上下班路途时间移动互联网使用集中度第二的空间,其中上午工作时间在这一空间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最高,为55%;其次为下午工作时间;第三为午餐/午休时间。

公共交通工具也是早晨和下午用餐时间以及上下班时间移动互联网使用集中度第三的空间。早晨的上班路途时间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移动互联网的接触率最高,为26.7%。概括起来可以看到,全天各个时段移动互联网使用最集中的三个区域分别是晚餐后/睡前时间的卧室、上下午工作/闲暇时间的工作学习场所以及上下班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

图3 工作日各时段不同空间场所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

图4 周末各时段在不同空间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

由以上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得出移动互联网在不同生活空间中的使用和接触差异。由于手机、平板电脑这样的移动终端使用的便捷性,受众真正实现了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因此,人们的社交、信息获取的固定场景,正在从传统的客厅、书房向卧室、甚至是卫生间这样的其他空间延伸,移动互联网时代流动的生活空间,体现了人们碎片化的时间利用方式,对于情境随时转换和场景变化的习以为常。特别是自己的住所,原有的私人生活空间功能已经在渐渐改变,过渡到半开放半社会化的社会空间场所性质。这一点,在关系场景的分析中也得以体现。

三、疏远的陪伴:移动互联网接触的关系场景分析

人与人的互动都是基于空间上的“在一起”,即在共同在场行为的基础上完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活动往往是在特定时间和空间中完成。这种与例行化社会互动相结合的特定时空即“区域”。在社会活动中,人们会从一个区域转向另一个区域,具有系列性的互动区域就是社会交往的时空路径;而不同的互动区域即“时空分区”。

如今,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无论是与亲戚朋友在一起时,还是独自在陌生的环境中时,低头看着手机、与身边的人长时间缺乏互动交流,正在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并且我们身在其中而毫不自知,甚至达到了对陪伴者熟视无睹的程度,无论是对父母、儿女、朋友、同事还是陌生人。手机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与休闲娱乐的同时,也在从很大程度上造成新一轮的人际隔阂。我们的陪伴,由于有了手机媒体的介入,已经不如没有手机的传统时代那么纯粹和亲密无间。

不同的关系场景指的是当使用移动互联网时,自己所处的空间中是否有他人在场,包括独自一人、和家人在一起、和亲戚朋友在一起、和同事在一起、和陌生人在一起六种。我们来看各类关系场景在不同空间中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的分布。如图5所示,当人们独自一人时,在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上时使用移动互联网的频率最高,接触率为60.5%;当和家人在一起时,在自己住所的客厅使用移动互联网的频率最高,接触率为61.3%;当和亲戚朋友在一起时,在他人的住所使用移动互联网的频率最高,接触率为48.8%。当和同事或相识的人在一起时,在工作、学习场所使用移动互联网的频率最高,接触率为80.8%。通过研究数据分析,我们进一步印证了移动互联网对生活空间强大的介入作用。除去在工作、学习场所必要的社交互动需要外,我们与家人在一起时也沉迷于“掌心世界”而不能自拔,客观上必然造成对身边人的忽视与疏离,造成了“疏远的陪伴”。这一现象值得警惕和自省。

图5 与各类人在不同空间中的移动互联网接触率

四、结语

通过对日常生活空间中移动互联网的使用和接触情况的调查,我们发现,移动互联网正在持续而深刻的介入、渗透进日常生活空间的方方面面,并推动着原有空间在功能上的融合与改变。由于移动设备的便携性和易用性,普通城市居民的私人住宅已经成为新的媒体中枢,特别是私人住所中的卧室,更是荣登移动互联网高使用度空间的榜首。尤其是在周末的闲暇时段和夜间睡前时段,移动互联网的接触率和接触时长都占据了最高峰。此外,当和家人在一起时,在自己住所的客厅里使用手机上网的频率也很高。故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人们的私人空间已经发生了功能上的异化和延伸,变得更加社会化,更加前台化。而在不同的关系场景中,在不同的空间中,由于手机媒体无时无刻的渗透与接入,已经对我们与亲人朋友的互动造成了一定影响,疏远的陪伴、对身边人的熟视无睹,正在成为常态。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引发了从空间功能异化到人们意识形态各方面的变化,对于受众来说,它给生活带来的机遇和改变,将永远是鲜花与荆棘并存。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移动互联网时代我国城市居民媒介接触使用状况”大型调研项目的研究成果。该项目于2014年8月分别在天津、青岛和西安三个城市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调查,共获得有效随机样本2204个。)

注释:

① Mumford,L (1973).TheCityinHistory,Penguin,Harmondsworth.转引自McQuire S.:《媒介城市:媒介、建筑与都市空间》,赵伟妏译,台北韦伯国际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261页。

② Habermas,J.(1989).StructuralTransformationofthePublicSphere:AnInquiryintoaCategoryofBourgeoisSociety(trans.T Burger with the assistance of F.Lawrence).Cambridge,MA,MIT Press.

③ 在本研究中,按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空间的使用功能的不同,将其归纳为六大类并进行了调查,具体分类如下:1.自己的住所:包括客厅/起居室、卧室和其他空间;2.他人的住所;3.交通工具:包括私家车、 出租车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等;4.工作、学习场所:指本人从事工作、学习的场所,如公司、工厂、写字楼、政府机关大楼、学校等场所;5.室内公共场所:如商店、超市等消费购物场所;银行、邮局、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室内餐馆、酒吧等餐饮场所;或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室内体育馆等文体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室内公共场所; 6.室外公共场所:除上述地点外的场所,如露天体育场、公园、广场等。

④ Colomina,B.(1994).PublicityandPrivacy:ModernArchitectureasMassMedia.Cambridge, MA,MIT Press.210.

⑤⑥ Cook,P.(ed.) (1999)Archigram,NewYork,Princeton Architectural Press(First published in 1972).p.44,p.76.

⑦ Crompton,D.(ed.)(1998).ConcerningArchigram..London,Arhcigram Archives.

⑧ 中国互联网中心(2015年2月),《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第35次),第88-90页。

⑨ 中国互联网中心(2014年6月),《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第34次)。

(作者李慧娟系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讲师;喻国明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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