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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空间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2016-12-15孔繁斌

学海 2016年6期
关键词:编码主体空间

张 峰 孔繁斌



信息空间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张 峰 孔繁斌

社会治理在本质上是行政组织与其他行动主体在信息沟通、交换的基础上达成集体行动的过程。传统的治理模式下,行政组织依靠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和控制维持着社会运行。然而信息社会的到来改变了信息的传统运行渠道和方向,封闭-控制的治理模式已经凸显不适,我们亟需通过增强治理体系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以适应治理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本文从“信息空间”(I-space)的角度,将治理模式进行类型化分析,力图在信息思维的全新范式下需求治理路径变革。“信息空间”是英国学者Max H.Boisot提出的用于研究信息生产和信息交换的动态理论,通过分析和考察信息空间中数据流动的动力机制,我们能有有效解释法规制度的形成与治理模式的演变,从而为信息社会的治理变革提供有效借鉴。

信息编码 信息空间 社会治理 开放-合作

信息处理支配着社会,渗透进每个生活领域。①人类一刻也离不开信息,如果没有信息的不间断流动,社会将很快陷入困境。卡尔·多伊奇把政治沟通比作政府的神经,认为政府通过决策和控制对社会实行行之有效的管理,而这种决策和控制则是建立在政治系统对社会信息进行及时、准确收集、处理和运用的基础之上。②可见,信息的开放、顺畅流动是实现社会稳定与高效治理的前提,任何节点的信息垄断或控制都会对社会治理体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国以往治理体系的变革路径主要着眼于“自上而下的机构改革”、“流程再造”和“市场化”等三种思路设计,而从信息论的角度思考治理变革尚存不足。英国学者Max H.Boisot提出了“信息空间”(I-space)这一概念性的工具,从信息的编码、抽象和扩散三个维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信息生产和交换过程的动态理论。在当前信息社会的背景之下,从“信息空间”这一视角分析社会治理模式变革不仅具有紧迫性,而且具有创新性与可行性。

信息空间:一个新的分析视角

Boisot从信息的编码、抽象和扩散三个维度构建了信息空间的分析工具。“编码可以被看做去除冗余数据从而在数据处理上实现节约的过程”③,“编码带来感觉上对数据的区分和综合,目的是实现信息的效率”④。“和编码一样,抽象是去除数据,也就是在数据处理资源方面实现节约的一种手段。通过使各个类别划分清晰,并通过使它们变得更明显且可操作,编码推动了抽象。反过来,通过减少其边界需要界定的类别的数量,抽象促进了编码。两者共同发挥作用,都具有使知识变得更加清晰晓畅且可以分享的效果”⑤。信息的编码和抽象维度构成了信息空间中的E空间(如图1所示)。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主体,政府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通过调研、报表、智慧平台等工具获取大量的感知数据,感知数据只是信息的初始资源,尚需要政府部门对之实行有效的编码和抽象,因为信息过载和信息匮乏一样,均会导致社会治理的低效率。通过对感知数据的删选、提取与归类,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用数据和信息,并最终形成高度编码与高度抽象的知识,从而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资源,增进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图1 编码—抽象

编码和抽象不仅实现了对数据的节约,而且标准统一的代码有利于知识的扩散。“知识的扩散与不扩散和社会的权力分配有重要关系。有时候在扩散可以增强一个支配集团的威信和权威的情况下,已有的力量关系会积极地支持创新的扩散;在另一些情况下,根深蒂固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新思想传播的威胁,以此而阻挠他们”⑥。在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中,信息的编码、抽象与扩散是政府实现对社会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扩散是信息空间分析工具的又一维度,和编码维度共同构成了信息空间中的C空间(如图2所示),未经编码和扩散的个人信息,通过政府的采集与编码,从而转化为具有高度编码特征的专有信息,这部分信息未经有效扩散,成为政府的垄断资源。在专有信息中,政府会出于有效治理和保有权威的双重考量,通过大众媒介或新闻发布等形式对专有信息进行选择性扩散,使之转化为具有高度编码与高度扩散性的公共信息。社会主体在公共信息的指导下相互沟通与交往,公共信息逐渐会演变为在某一范围内具有高度扩散性的常识信息,进而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社会主体经过实践,又转化和形成未经编码和扩散的个人信息。在信息的循环流动中,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通过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最终达成集体行动,保障了整个社会的良好运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随着自媒体的崛起,传统的信息编码、扩散渠道和流动方向均发生了变化,社会公众话语权显著增强,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应积极寻求变革,以适应信息社会的治理需求。

图2 编码—扩散 图3 抽象—扩散

抽象和扩散两个维度构成了信息空间中的U空间(如图3所示),“局部知识具有具体性和未扩散的特征,现实中表现为孤立的、现成的、具体的个人经验或组织经验,这一经验有意义但不容易被分享”⑦。经过系统的科学研究,局部知识由具体到抽象,从而转化为秘密知识,这一部分知识被少数人所垄断和控制,不管其是否扩散,均增进了局部知识的潜在价值和效用性。在政府组织中,这部分知识则垄断在少数专业化的技术专家手中,秘密知识是否扩散、扩散的范围和扩散程度要视政府治理的具体情况而定。经过出版交流等手段,秘密知识实现了向公共知识的转化,公共知识被打上标记使它具有权威性,增大了被接受的机会。这部分知识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高度的扩散性,经过科普的教育和宣传,转化为常识知识。常识知识受一定社会背景的影响,在社会主体的实践中不断内化为局部知识,也即波兰尼所称的“默会知识”,从而实现了知识在U空间的不断流动和发展,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得以实现。“通过审慎的代码编纂和抽象行动,他们构建和储存已经或正被看作具有保持秩序性质的知识。为了使熵的产生达到最低限度,制度在持续不断地通过有选择地将知识从U空间的局部知识向上移动到公共知识来构建或重建社会秩序”⑧。在治理体系中,政府作为核心主体垄断着绝大部分的知识,通过选择性的抽象与扩散,实现对知识的分流与控制,从而引导社会价值,指导社会行动。

Boisot将编码、抽象和扩散三个维度进行组合,共同构成了一个立体空间,并命名为信息空间(I-space)(如图4所示)。编码、抽象和扩散的新行动触发数据流动,从而在这一空间中形成了一个强大、动态的数据场,“社会各主体以信息为媒介展开博弈,通过信息的沟通与交换而达成一致行动”⑨。社会治理体系中,政府因对信息的绝对垄断而拥有战略上配置权力的优势,通过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信息扩散来控制信息的流动,完成信息的生产与再生产,继而指导社会行动,促进有效治理。因此,通过分析和考察信息空间中数据流动的动力机制,我们能有效解释治理体系中法规制度的形成与治理模式的演变,从而为信息社会的治理变革提供有效借鉴。

图4 I空间中的信息分布与信息流动信息空间视角下的社会治理类型化分析

图5 I空间中的信息的动态演化

采邑制度:这一交易模式下,信息未经编码和抽象,表现为具体的个人经验或地方化色彩,即使在面对面的情况下也难以分享和传播,因而扩散性极低。交易主体被置于不平等的地位之中,信息占有的不对称固化为高度的个人化等级关系。

官僚制度:这一交易模式下,信息虽然经过了良好的编码与抽象,但扩散性不足,信息并未被绝大部分交易主体所拥有,而是被少数个人或组织通过授权方式而获得,并在交易中获得优势和好处。

市场制度:这一交易模式下,信息具有高度编码、高度抽象和高度扩散的特征,编码和抽象的信息可以不受个人的或组织的影响而加以获得和传递,交易双方置于同等地位,信息和知识的分享避免了讨价还价,同时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并提高了交易效率。

宗法制度:这一交易模式下,信息主要表现为具体的个人或组织的经验,并未得到良好的编码与抽象,信息扩散性不足,仅仅在某一群体或组织内共享,组织内外的交易主体处于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态势。

Boisot所提出的信息空间中的四种信息交易模式,投影到社会理体系中则分别对应于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考虑到编码和抽象都是对繁杂数据实现节约,编码减少了数据形式的复杂性,而抽象则减少了数据内容的复杂性,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可以把它们归为同一分析维度。扩散则是信息的传播和分享,则被归为另一分析维度。以信息编码、抽象程度和信息扩散程度为分析维度,我们可以将社会治理模式进行类型化分析(如图6所示)。

信息编码、抽象程度低高信息扩散程度低封闭—控制(采邑制度)封闭—协作(官僚制度)高开放—引导(宗法制度)开放—合作(市场制度)

图6 信息空间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模式

封闭-控制模式:这一治理模式中,社会信息表现为未经编码和抽象的个人经验,由于缺乏编码和抽象,信息难以有效扩散,投射到社会治理体系中则带有高度的封闭性。社会治理则呈现出浓厚的个人化色彩,等级层次分明。等级身份决定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利益分配,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沟通偏少,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因而往往采取控制的手段。

封闭-协作模式:这一治理模式中,社会信息经过了高度的编码和抽象,但扩散性不足,社会治理依然在封闭环境下运作。信息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资源,谁控制信息资源谁就拥有权力和权威。社会治理专业化和技术化趋向明显,政府通过培养大批精英集团占有和垄断信息,对社会实行技术控制。有别于封闭-控制模式,政府虽是处于绝对核心地位的治理主体,但不再是唯一合法主体。在具体操作中,政府会通过一定的规则和制度吸纳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社会治理,确切地说由于地位的不平等这种模式只能称作为封闭-协作模式。

开放-合作模式:这一治理模式中,社会信息具有高度编码、高度抽象和高度扩散的特征,社会治理在开放的环境中运行。信息流动的渠道畅通透明,组织间的边界意识日趋模糊,政府组织与外部环境充分互动,在交流互动中完成信息的创新与再生产。这一模式中信息和权力相分离,政府的权威不再是来自于对信息资源的垄断,而是来自于知识、智慧和道德,因此政府的治理方式已不再是控制而是合作。政府依法公开行政信息,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各社会主体彼此信任、通力合作,共同应对治理难题。

开放-引导模式:这一治理模式中,社会信息经过了简单的编码和抽象,并在某一群体内充分扩散,高度分享。但在整个社会体系中,信息的占有和分布明显处于不均态势,集团内部信息自由流动,而相对整个社会来说则扩散不足。这种不足来自于多种原因,并不仅仅是信息控制和谋求私利的需要。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政府充分发挥引导职能,着重于战略规划与“元政策”设计,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政府不再是着眼于信息的垄断与控制,而是在与其他治理主体的交流互动中实现公共价值。

积极构建开放-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

1.打破信息资源的垄断

打破信息资源的垄断需要政府积极实现“由控制到合作”的治理思维的转变。思维是行动的先导并指导着行动,面对日益复杂的治理难题和多元化的公共诉求,我们需要在新的思维范式基础上去重构世界,这一思维范式便是合作。在治理体系变革中,政府部门应该以信息公开透明为主要突破口,对社会信息进行公开编码和抽象,编码和抽象过程中要尽量做到简洁易懂,减少使用模糊辞令的官僚式语言,从而有利于信息的扩散。此外,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打造丰富、便民的公共信息界面,使其他行动主体能够准确及时获取公共信息的同时,增强信息的反馈能力,打造一个开放畅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的渠道,促进信息的生产与再生产,以有效回应日益复杂的治理难题。

2.尊重个人的主体性

在封闭的治理体系中,不论是控制模式还是协作模式,都排斥人的主体性,以同一性压抑个体差异性,总是追求通过同一标准和规则去形塑人格并组织行动。这一倾向在近代官僚制组织中被发挥到极致,该组织通过一套严谨刻板的规则制度将成员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性格特点等都纳入到同一模式中,将个人仅仅视为实现组织目标的工具,以追求组织的合理性而抹杀组织成员的个性,极大压缩了组织成员个性和能力的施展空间。这种治理模式下,信息作为一种权力资源而被垄断和控制,官僚制层级设计的一个本质就在于限制信息沟通,使之仅能在相邻层级间流动。这一治理模式显然无法满足复杂多变的信息社会的治理需求,我们应该在积极建构开放-合作治理体系中充分尊重个人的主体性和差异性。

3.构建合作互惠的行动策略

博弈论研究表明,在重复出现的博弈中,合作策略是最有利的利己战略,多次博弈互动后,参与者往往倾向于建立立足长远的互动关系,当博弈各方默契一致地寻求共赢策略时,便达到了博弈均衡状态。当然,这种状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需要参与主体积极互动,不断协调。但传统的封闭治理体系中,“合作共赢”往往让位于“秩序和效率”,在“中心-边缘”的社会结构中,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往往出于自利需求组织集体活动,而不是寻求集体活动的最大获利空间,这种思维往往导致的是对社会的控制,难免会出现治理难题。

4.培育共同学习的策略过程

为了从容应对后工业社会的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的挑战,社会组织需要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和更为有效的方式让成员边工作边学习,通过学习推动数据在信息空间中的不断流动,为新知识的产生提供内驱力。在某种情况下,因为没有现成的代码,则必须创造一个,创造代码便成为产生新知识的方法之一。而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则主张通过控制数据在不同群体中的分布来调动其流动,这种做法无疑阻碍了信息空间中的数据流动,不仅不利于共同学习策略的培养,也不利于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从而削弱了社会治理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性。

①马克·布尔金:《信息论——本质·多样性·统一》,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第3页。

②Karl W.Deutsch,TheNervesofGovernment:ModelsofPoliticalCommunicationandControl, New York:New York Press,1969,pp.183-199.

③⑤马克斯·H.博伊索特:《知识资产——在信息经济中赢得竞争优势》,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55、63页。

⑦⑨⑩张峰:《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分析——基于信息空间的分析视角》,《湖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责任编辑:成 婧〕

张峰,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孔繁斌,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jsoliver@163.com。南京,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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