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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学中“合作原则”的实证分析

2016-12-15彭爽张译方

东疆学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教师话语合作原则对外汉语

彭爽 张译方

[摘要]通过对汉语课堂上教师话语的记录,调查对外汉语教师利用“合作原则”与学生进行交际的情况,并对教师遵守和违反质准则、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其结果显示,教师话语中确实存在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但故意违反某一准则的情况不多,因此教师话语很少形成会话含义。

[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师话语;合作原则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和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教育的国际化与跨文化交流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而对外汉语教学就是这一趋势中最前沿的阵地,在这个阵地上,各种不同语言乃至文化相互交流、直接碰撞。所以,深入研究对外汉语教学及其与跨文化交流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了不可回避的责任与使命。而就东北亚地区而言,中、韩两国自古以来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韩国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大量汉字词的影响,所以对于在华学习汉语的韩国留学生而言,汉语要比其它语言亲切得多,而对外汉语教师对于韩国留学生的教学也相对容易一些,但是两国语言的“亲近性”也使得教学过程中的某些现象更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和研究。同时,对于这种对外汉语教学及其与跨文化交流之间的关系研究也有利于增强中韩两国之间的互信、互通,进而促进整个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一、学术背景与研究现状

“会话含义”和“合作原则”是1967年由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H.P.Grice)提出的,也是其语用学的核心内容,其中的“合作原则”是由四项基本准则构成的:(1)质的准则(Quality maxim),即指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也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2)数量准则(Quantity maxim),是指所说的话应包含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以及所说的话不应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3)关系准则(Relation maxim),即所说话语要符合主旨;(4)方式准则(Manner maxim),即避免晦涩的词语,避免歧义,说话要简明扼要,说话要有条理。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一经提出就在语言研究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逐渐进入了对外汉语教学的课堂之中。最近几年,国内学者对于各种对外汉语教学理论的研究非常多,而“合作原则”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对于如何将“合作原则”运用于对外汉语课堂教学之中的实证研究却非常少,其中王娇娇的《试论合作原则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运用》一文是比较突出的,但是它更侧重于分析合作原则与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而忽略了对外汉语教学中跨文化交流的实践。再有金立的博士学位论文《合作与会话——合作原则及其应用研究》虽然对合作原则的应用实践做了深入的阐释,但是却基本没有涉及对外汉语教学。就此而言,对跨文化交流与对外汉语教学中合作原则的实证研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与价值。

在现实生活中,说话人通常会根据谈话的重点选择要侧重维护或违反哪一准则。当出现违反“合作准则”的情况时,说话人可能是在传达一种不同于表面语义的深层含义,即会话含义。在对外汉语课堂中,师生会话要想顺利地向下推进,需要教师和学生的互相理解,然而由于留学生汉语水平的限制和跨文化差异的存在,汉语教师与留学生之间的对话呈现出不同于一般对话的状态。本文将从语用学视角,以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学说为主要理论基础,并结合韩国留学生的教学实践,对汉语教师话语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一、研究对象和步骤

(一)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生教育学院的专职对外汉语教师,语料来源于15位教师的课堂录音,共计15/人×90/分=1350分钟。具体情况如下:

(二)研究步骤

本文调查之初首先需要确定符合研究条件的教师、课型和班级,以使语料能够具备最大程度的概括性。语料搜集是通过随堂录音、录像和做田野笔记的方式完成的。

我们没有提前向教师和韩国留学生透露过观察内容,以避免教师刻意纠正“合作性”语言的情况。观察流程结束后,在第一时间总结了随堂笔记,并将全部音像材料转写为约20万余字的语料。最终,利用语料对教师话语中的合作现象做出分类、归纳和统计。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对外汉语教师话语与质的准则

“合作原则”中的核心准则就是质的准则。在课堂上,教师的任务是教授知识,那么在与学生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输入教学内容的环节,只有严格遵守质准则才能保证向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语言内容。当学生对一个语言点产生疑问时,教师做出相应解答,是师生对话中最典型、常规的问答情形。当然,语言教学包含许多可变因素,如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法、教材设计、培养目标以及教学手段等,在教学实践中,这些因素可以随时调整,因此就难免会出现违反“合作原则”的现象。对外汉语教师在进行语言教学的环节中,一般都能够较为严格地遵守质准则来开展谈话,但在我们的语料中,也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如对外汉语教师为了鼓励一个班级的学生而在课堂对这个班的学生说“我们班的学生是最聪明的!”

此时,“我们班的学生是最聪明的”这句话明显带有夸张的成分。因为客观来讲,无论是在教师还是在学生的认知范围内,该班都不可能是由最聪明的学生组成的班级,但教师之所以这样说,是带有主观情绪的结果,教师的称赞里包含欣喜和鼓励,这句话虽然违反了质的准则,但遵守了利奇的“赞誉准则”。从学生的角度来说,虽然知道教师所言为虚,但还是很受鼓舞。

同时,跨文化交际的相关理论也能够很好地解释这一现象。中韩两国同处汉文化圈,其人际交往时往往重“情”,但并不是否定“真”。而这里的“真”多数时候也不是西方文化中的“真事”,而是“真情”,因此在质的准则和礼貌准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中国人或者韩国人会更优先考虑“礼貌准则”。

(二)汉语教学中的数量准则

有效的对话要求话语量不多不少。在我们的调查中,大量例子显示汉语教师在给出学生积极反馈的环节,普遍遵从数量准则的第一次则,即“所说的话应包含需要的信息”,如此一来,发言学生和其他学生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反馈信息,所以说,教师所提供的信息是恰到好处的。而数量准则的第二次则“不应多于所需信息”是一个相对比较难以掌控的程度,这需要对外汉语教师能够准确判断学生的心理预期。比如,对外汉语教师在与留学生讨论应配合环境选择穿衣风格的问题时,一位来自韩国的女同学表示,来到中国以后自己的穿衣风格发生了变化。教师先是认同学生的观点,然后对学生的发言表示肯定“很好”,最后又以一个长者的身份提及了“要穿厚一点儿”,这句话既体现了教师对学生的关怀,又没有过于哕嗦,因此可以认为教师对话语量方面的控制是比较合理的。

数量准则要求教师话语包含不多不少的信息量,但对于不同学生来讲,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量可能是不一样的,因此对外汉语教师话语的“真实尺度”是一个比较难以衡量的问题。假设一个班级内有二十名学生,这些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决定了对外汉语教师话语量是一个众口难调的问题。比如,韩国学生在课堂就“温”的含义进行提问,而教师则要给出多个方面的含义,教师首先要解释“温”的字面意思并举例说明;再引申到课文中的词汇“温和”,详细地说明温和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列举“温和”作为形容词和副词的用法。从学生角度说,教师话语明显多于学生需要的信息;但从教师的角度来看,其所提供的信息是掌握“温和”必备的知识,所谓的“多余的信息”实际上并不多余。

据此,我们可以做出推断:与常规谈话对话语量的评判标准不同,在对外汉语教师教学、涉及到语法讲练的过程中,教师(说话人)话语量的多少不能由学生(听话人)来评定,这是由师生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属性决定的。对外汉语教师作为教学节奏的主导者,承载着教学任务,同时也掌握着学生所不知晓的知识内容,对外汉语教师应该利用自身学识和学生当下的语言程度,凭借教学经验来向学生提供足够的信息。

(三)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关系准则

遵守关系准则的主旨在于说话人需要围绕同一主题展开谈话,不能任意岔开话题。关系准则在对外汉语教师话语中得到遵守是课堂教学顺利推进的基础,这一点在具体教学环节过程中能普遍得到遵守。而违反关系准则的表现是说与主题无关的话,或问此言彼。话题之问要有“关联”,但有多少种“关联”,谈话的重心和话题又如何在会话的过程中转换?格赖斯认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在对外汉语教师话语的语料中,我们没有发现严格意义的完全违反关系准则的情况,学生的提问和发言一般都能被教师接受并做出较直接的反应,但同时又存在一些特殊的话语情况,例如:

学生:操持的意思是什么?

教师:操持是说做事情,常常是说做家里的事情,所以你最常看到的词就是操持家务,家是家里,家庭,务是事物,事情,所以操持家务就是在家里做事情,而且做得很多,对吧?那一般的在中国呢,包括在韩国和日本,常常是女人在家里做得很多,所以我们常常说妈妈操持家务。那如果你、我是新时代的女人,我不操持家务,我要去外边工作,那还要做那些家务,累死女人了,是吧,所以呢,应该有男人一起操持家务(全班笑)对吧,要不然,我们太不平等了,因为白天我们也有工作,晚上和周末还要做那么多家务活儿,是吧?所以我们也常常听到一句话,叫“妇女解放”,也和这个有关系。

教师在对“操持家务”做出解释之后,将话题延伸到了“家务分配”甚至“妇女解放”的问题上,因此我们认为对外汉语教师的话语具有很大的引申性,话语内容常常从切合主题向偏离主题方向发展。

(四)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方式准则

方式准则对教师的表达能力提出了要求,对这一准则的遵守需要教师话语简明扼要、不赘言、避免含糊的语句,这也是我们对外汉语教师所看重的“表达素养”的体现。对外汉语教师在一般情况下都会遵守方式准则中的次则——“避免晦涩的词语”,即教师能够考虑到学生的语言水平,并采用与之相符合的词语进行教学。但是,因为交流的对象是语言能力有限的留学生,所以说话清晰、用词准确易懂、有条理是汉语教师所需要具备的素质。教师一般也不会主动、故意地去违反方式准则,所以教师话语基本上不包含会话含义。

方式准则中的第二次则“避免歧义”,也在教学中受到了对外汉语教师的关注,一旦出现可能影响学生认知、容易混淆的词语或情况,对外汉语教师应该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譬如,对外汉语教师在提到新生词“穿着”(chuan zhuo)时,特意复习了“穿着”(chuan zhe)的读音和用法以便和新词区分开来,避免产生歧义。同时,在我们的语料中,没有发现教师违反方式准则第二次则“要清楚明了、避免歧义”的例子,因此这里不做分析和判断。

方式准则中的第三次则“说话要简明扼要”,是指要避免冗长的发言。当学生产生语言偏误的时候,对外汉语教师应该纠正和讲解,虽然大多数时候对外汉语教师的讲解是足够甚至偏长的,但是对外汉语教师话语还是应该简单明了,以很直接的方式告知学生。同时,方式准则的第三次则“要简明扼要”是对常规会话的基本要求,但在汉语教师的话语中,却是被违反次数相对较多的一项次则,具体表现为教师在发言时的语意反复,托马斯·凯恩(Thomas s.Kane,1969)曾经在其著作《散文写作》(Writing Prose)中提到“语意反复是最简单的强调方式”,从对外汉语教师的角度来讲,基本也是为了加强学生的记忆、引起学生的注意而不断复述。

教师:掉了,是吧,一片两片三片四片,全掉了,叫什么?

学生:掉光。

教师:掉光了,也就是掉没了,没有了,动词加“光”,掉光了就是没有了,光了就是没了,掉光和掉没是一样的。

对外汉语教师对同一主题不断地重复显然违反了方式准则第四次则“说话要简练”,这时我们同样不能以寻常标准对教师话语进行评估,这主要是因为以下三个原因:(1)语意重复一般发生在新词讲解的环节,对外汉语教师首先要确保学生能够听清、听懂其对新词的释义用语,在重复的同时,也是给学生一定的反应时间;(2)对于一些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师的重复可以吸引学生注意力;(3)不断地重复势必会加深学生对语言点的印象。

方式准则中的第五次则“说话要有条理”具体到对外汉语课堂上是指对外汉语教师讲话应该保持逻辑上的连贯性,避免思维上的混乱。特别是有些词是在教学过程中由学生突然提出来的,但又不在教师备课的范畴之内,所以一时之问教师稍显局促,逻辑也有些混乱。这种“突然袭击”的情况在对外汉语课堂上较为多见,当面对学生临时提出的一些问题,对外汉语教师很容易在思路还不是很清晰的情况下含糊作答。

(五)对于违反合作原则中各准则的统计分析

中韩两国虽然同处汉文化圈,有着很多相通或相似的文化因子,但是现当代以来却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韩国学生对我国文化也存在着很多隔膜。我国对外汉语教师对韩国留学生的汉语教学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还是存在着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情况相对复杂。我们对教师违反各准则的数据做出了如下统计:

我们首先看横向的数据:初级、中级、高级班的教师违反合作原则的总数分别是40次、80次和81次。中级和高级班的教师更为频繁地违反合作原则,原因可能在于学生的语言能力较强,相应的,对外汉语教师话语的复杂性也高;而初级班的学生语言程度低,教学活动都是简单的师生问答,学生不具备提高难度问题的能力,教师话语也就相对简单。初级班对外汉语教师违反质的准则频率最高,是由于教师常常在教学环节虚拟场景和使用夸张说话表扬学生,违反关系准则的次数很少,说明由于学生语言程度有限,对外汉语教师不常展开话题进行讨论;中级班对外汉语教师较常违反质的准则和数量准则,具体行为表现为经常与学生开玩笑、虚拟教学场景和对语言点讲解不足;高级班对外汉语教师最常违反数量准则和关系准则,因为对外汉语教师倾向于在课堂上发表较长的言论。

再来看纵向的数据:全部被观察的汉语教师共违反过63次质的准则、66次数量准则、33次关系准则和39次方式准则。数量准则是被违反次数最多的合作原则,多数被违反的情况是教师话语量偏多。

三、结论

(一)对外汉语教师在遵守或违反质准则方面的特点

对外汉语教师在语言点讲解、操练的环节,基本上能够完全遵守质的准则。但单纯地对学生提问表示肯定和否定在教学上是不够的,尤其当学生出现偏误时,对外汉语教师不但要执行第一次则,大多数的时候还能自觉实现质的准则中的第二次则“不说缺乏证据的话”。但是对外汉语教师可能由于多种原因故意违反质的准则而产生其它会话含义,这些行为虽然违反了质准则,但同时却能使话语具备其他含义、满足其他准则或者创造一个更好的语境和交际效果。

(二)对外汉语教师在遵守或违反数量准则方面的特点

对外汉语教师遵守数量准则的情况多是对学生表示积极反馈的时候,对外汉语教师的认可、表扬话语大都是及时和明确的,对于学生的学习成果,基本上都能给出令其满意的信息量。虽然存在少数对外汉语教师话语明显提供了低于实际需求量的情况,但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极低。多数时候,对外汉语教师话语会呈现出过量的特点。但我们并不能按照普通标准来衡量对外汉语教师话语对量的控制。尤其是在语法讲练的环节,学生对知识的缺失性,决定了学生的提问能力不能涵盖其所需要的全部知识,此时需要由对外汉语教师判断要向学生输入哪些信息。

(三)对外汉语教师在遵守或违反关系准则方面的特点

在顺畅的师生交际过程中,教师大多数时候能够遵守关系准则,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有问必答。虽然对外汉语教师明显违反关系准则的话语情况没有发生,但对外汉语教师话语具有引申性,可能出现偏向主题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对外汉语教师最初还围绕中心话题展开讨论,但可能会随着思维和逻辑的发展,转而讨论其他话题,这些话题便与原始话题失去了联系。

(四)对外汉语教师在遵守或违反方式准则方面的特点

大多数对外汉语教师在能力范围允许的情况下,都能遵守方式准则的第一次则“避免晦涩的词语”,也有对外汉语教师违反这一次则的实例,但在对对外汉语教师话语的总体统计中,数据较小。对外汉语教师话语常常违反方式准则中的第三次则“说话要简练”,具体表现为教师常常多次重复同一话题,此时对外汉语教师的目的是确保学生掌握教学内容。对外汉语教师在面临学生突然提出的问题时,有时会出现“卡壳”,瞬间思维可能并不十分清晰,因此所做出的解答也不是很明确,对外汉语教师在未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贸然作答很容易就会导致解答不清晰的情况发生。

经过我们的上述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对外汉语教师话语中确实存在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但故意违反某一准则的情况不多,因此对外汉语教师话语很少形成会话含义。同时,语言是一个民族在其漫长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文化,具有留学生母语所不具有的文化差异,而具有不同母语的人之间的交流困难很多时候也是文化层面的困难,对外汉语教学的直接目的是教会留学生使用汉语和汉字,但其深层上也是留学生学习和掌握中华文化的过程,所以对外汉语教学的过程也是跨文化交流的过程,而“合作原则”就是这个双向交流的必要的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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