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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化解途径

2016-12-13刘晓菲

对外经贸 2016年9期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融资辽宁省

摘 要:自 2008 年我国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试点以来,经过六年多的实践,小贷公司的发展由快速增长期进入低速缓慢增长期。对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其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明确小贷公司非公众型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加快完善小贷公司监管制度,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加快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融资;辽宁省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6)09-0082-03

[作者简介]刘晓菲,女,山东牟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企业融资。

[基金项目]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辽宁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6lslktziglx-10)。

2008年,辽宁省正式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扶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于提供专业化的小额贷款服务,具有规模小、决策链短、经营灵活、担保宽松等体制优势,可以更好地迎合“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特征。经过八年努力,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壮大。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的功效将更加突显,成为扶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力量。

一、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一)公司数量增速放缓,趋于稳定

自2008 年底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无论是公司数量,还是从业人数、实收资本及贷款余额都迅速增加。由表1可知,从2010 年底到2016 年第一季度,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变化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高速增长阶段,从2010年的204家,以平均每年100多家的增长速度发展到2014年的600家;第二阶段为减速增长阶段,从2014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仅增加4家;第三阶段为负增长阶段,2015年第三季度至今公司数量减少12家。从数值上看,虽然辽宁省小贷公司的数据走势呈抛物线形,但是2016第一季度的数据与最高604家相比并没有明显降低,小贷公司数量、贷款额度基本走平(见表1)。

(二)市场份额占全国比重保持稳定

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共有592家,占全国小贷公司总数的7%,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第二位。从贷款规模看,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规模虽然从 2010年的6496 亿元增长到3298亿元,但辽宁省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规模占全国总贷款规模比重却一直保持在35%,虽然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但其市场份额并没有太大增长,一直比较稳定(见表1)。

(三)从业人员放贷效率和资本经营效率不高

人均贷款余额反映出从业人员的效率。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3298亿元,位居全国第十;拥有5978名从业人员,位居全国第六;从业人员人均放贷余额551万元,一直低于全国806万元的平均水平,说明辽宁省小贷公司的从业人员工作效率不高。放贷余额与实收资本的比例反映出小额贷款公司每一单位实收资本所对应的贷款,即公司的资本经营效率,全国的平均水平一直在11左右,而辽宁省却一直低于1,说明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经营效率也不高(见图1)。

二、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一)经济下行压力下公司生存艰难

在世界经济发展下行压力下,小贷公司生存艰难。2015年下半年以来,贷款增长速度呈逐月下降趋势,至2016年第一季度已变为负增长。部分小贷公司只收不放,还有部分小贷公司因经营压力大、成本高和回收资金困难等原因已经考虑退出市场或减少注册资本。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使小贷公司必须面对P2P强有力的业务竞争。对于发展中的小贷公司,由于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磨练,尚未形成独立的运行和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应对措施仍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因此在经济下行期很多小贷公司进退失据,业务量萎缩。在经济下行条件下,资金流受到严重影响,在银行根本不能融资;客户质量下降,优质客户越来越少;展期贷款越来越多,企业资金周转不灵,难以持续经营,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明显下降,迫使小贷公司对贷款展延期限,短贷长用现象日益增多,信用风险增大。

(二)融资渠道少,资金来源严重不足

为规避小额贷款公司变相利用业务进行非法集资和贷款,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并且规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使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时需要在股东追缴资本金和在银行机构融资中作出选择。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股东为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往往不愿意追加资金到收益率约为10%的小贷公司,而商业银行入股需要拿出一定的资本金,不仅影响自身资本充足率,同时还要为小贷公司以前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责任,因此商业银行更愿意自己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小贷公司虽然也可以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但目前辽宁省仅有大连旅顺国汇1家小额贷款公司成功上市新三板,且目前新三板市场存在流动性不高、后续融资比较困难、交易规模和交易数量较小等问题。小贷公司的规模有限,具有持续的融资需求,在新三板挂牌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从本质上来说,辽宁省小贷公司依然面临着融资渠道少,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三)税率比例高,税收负担偏重

辽宁省小贷公司的税负偏重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小贷公司被定位为非公众存款类的一般工商企业,在税收政策上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及附加,而同样以经营小额信贷为主的农村信用社企业则享受所得税减半、营业税仅33%的税收待遇。二是小贷公司的服务宗旨为服务“三农”,但是小贷公司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营业税时却未能像村镇银行一样享受涉农贷款利息只征收3%左右的税负减免待遇。三是未享受到金融企业风险准备金在税前提取的政策。四是小贷公司自然人股东分红仍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各种税费约占小贷公司利息收入的40%,税收负担偏重使小贷公司经营成本普遍偏高,难以维持经营。

(四)内控制度不健全

虽然小贷公司已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按照辽宁省金融办要求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内部也对市场营销、风险控制、安保等部门进行了划分,但目前辽宁省小贷公司从业人员平均为每公司10人,从业人员少,多数岗位是交叉兼职,有些从业人员缺乏银行业从业经验和贷款风险管理技术,对信贷业务的了解比较有限,风险意识淡薄,导致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如发放贷款多凭感性认识,简单依据经验、人缘、地缘和亲缘等关系来判断客户的风险状况,主观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忽略企业提供《贷款卡》,车辆不办理过户手续等。

(五)缺乏长期经营战略

2009年6月,银监会下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可以转制成村镇银行,为小贷公司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村镇银行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意味着小贷公司的原股东将丧失控股权,为他人做嫁衣的尴尬局面使得股东对于转型问题较为犹豫。同时,规定中要求转型的小贷公司的涉农贷款余额要达到60%,这一比例小贷公司很难达标。目前,辽宁省还没有一家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许多小贷公司股东参与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进军金融业,但是转型困难使得小贷公司发展前景不明,这也导致小贷公司缺乏长期的经营战略,不仅影响到小贷公司的营运及未来发展,更会削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的积极性。

三、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非公众型金融机构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问题是影响小贷公司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在国家现行立法中只有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国家应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条例》,统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明确具体监管主体和非公众型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使其在金融维权、税收优惠等方面享受与正规金融机构同等的待遇。通过立法引导小贷公司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和价值取向,正式明确小贷公司是以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宗旨,从事小额贷款和融资活动的新型地方金融企业。

(二)加快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

2015年1月,我国成立了全国性小额贷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可以从监管层面进一步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健全相关监管配套制度,加强自律监管。例如,各级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可以协调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公安和工商等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提高监管效能。随着小贷公司数量和业务量增加,其高管变动、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等已进入常态化,常态化工作通过政府公文渠道办理,花费时间较长,因此应允许各地市(州)政府金融办在保证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直接批准常态化工作,缩短工作流程,提高监管效率。重点监测小贷公司的资金投向和贷款利率,促进小贷公司合规经营。严厉打击小贷公司发放高利贷、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等行为,净化小贷公司行业环境。

(三)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对于发放给“三农”、小微企业和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的贷款业务,国家或地方可以给予小贷公司一定的贴息补贴,以引导和支持小贷公司增加支农支小的资金供给,降低农户和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国家应支持和鼓励地市(州)级地方政府出台小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可将小贷公司视同非银行类金融企业,或直接比照村镇银行的税负比例缴税,为小贷公司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负环境,增强小贷公司提取风险准备、消化呆坏帐的能力。加快小额贷款信息管理全面系统对接人民银行全国征信系统进程,为小贷公司查询客户信用信息提供方便,以有效规避信用风险。应适度调整利率限制,利率水平的梯次化要求,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产品利率呈现多样化,避免“一刀切”利率,并且适度提高利率可补偿小额贷款的高成本和高风险。

(四)加快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特点要求从业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意识及产品创新能力,可通过引进和培养优秀的从业人员满足企业需求。可以直接招聘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也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部门专业人员来对内部员工展开定期培训活动,提高现有小额贷款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并完善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促使内部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

[参考文献]

[1]汪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环境亟待进一步优化——以湖南省常德市17家小额贷款公司为例[J].武汉金融,2015(8):70-71.

[2]苏艳丽,庄新田,张囝囡.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困境与可持续发展路径——基于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家的问卷调查[J].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81-86.

[3]翟光宇,刘萌萌.对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思考[J].辽宁经济,2015(8):31-33.

[4]雷云斌,李晴.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困境——基于湖北省恩施自治州27家小贷公司样本的调查分析[J].银行家,2016(6):107-109.

(责任编辑: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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