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
2016-12-13刘建军
散文百家 2016年1期
刘建军
河北省深州市委党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
刘建军
河北省深州市委党校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章不仅从外在形态、内容实质、稳定特性、强制效力方面获得法律的一般特征而成为法律范畴,而且从内容根本性、党内法规系统核心和基础地位、权威性和约束力最高、影响全局性和巨大性方面获得其他党内法规所无法比拟的“根本大法”地位。
党章;根本;核心;法规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致力于制定、修改、贯彻、维护党章。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也有不少重要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总结执政特别是“文革”以来党的历史经验教训,郑重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这是对党章本质和地位的第一次深刻揭示,它至少包含两层涵义:
一、党章是党的法规
党章是党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党组织,非政权机构,并无直接制定法律的权力。邓小平说党章是党的法规,不仅仅反映了他的“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坚决按党章办事的“依章治党”思想,更重要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章程确实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因而成为法律范畴。
首先,党章具备法规的外在形态。中国共产党章程由总纲和条文两大部分组成(曾有过附则)。作为条文部分内容的基础和灵魂,总纲部分采用的是论述性语言和段落式阐述,统领党章条文部分内容,这和宪法法律中的总纲、总则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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