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大学生的“四种能力”培养水平研究——“内涵式发展理念下法学类本科生‘四种能力’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系列论文之二
2016-12-12肖富群刘凯欣
高教论坛 2016年10期
肖富群,刘凯欣
(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文科大学生的“四种能力”培养水平研究
——“内涵式发展理念下法学类本科生‘四种能力’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系列论文之二
肖富群,刘凯欣
(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以广西桂林市3所高校528名文科大学生的实证资料为基础,分析大学生“四种能力”的培养水平,研究结果显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水平总体不高。因此,要加强大学生“四种能力”的培养。
大学生;四种能力;培养水平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1999年开始实行高校扩招政策,至今已过去10余年。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人数超过700万。高校扩张,使我国仅用几年时间实现了大学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增加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提高了国民素质,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国高等教育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质量问题更为突出。为此,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指出,要“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
“四种能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它包括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强大学生这“四种能力”的培养,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是我国高等教育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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