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与本质:对“舆论”监督的辨析
2016-12-10姚瑶
新闻世界 2016年9期
关键词:新闻媒介
姚瑶
【摘 要】从新闻传播学角度对舆论监督的研究已十分丰富,主要集中在监督效果、监督过程和引导机制的讨论上,其中对舆论监督的认识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本文旨在回答舆论监督究竟是什么,它是怎样的一种监督形式,其法律依据何在,实质又是什么,监督过程中有哪些权利义务关系。
【关键词】舆论监督;新闻媒介;自由;权利
一、舆论监督一词的由来
“舆论监督”的概念早在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舆论监督”正式出现在大会的报告中:“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党务和政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则把“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四种监督并提,要求“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从党的工作角度提出的“舆论监督”。新媒体成为新闻传播学新的研究领域后,网络舆论监督成为研究热点。从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到网络舆论监督,研究者大多集中在舆论的作用和如何引导的讨论上,如“舆论监督的法制化”、“防止滥用舆论监督权”等。而舆论监督究竟是什么,它是怎样的一种监督形式,其法律依据何在,实质又是什么,论者甚少,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本文的目的。
二、舆论监督的法理渊源
对公民行使监督权的直接法律规定为《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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