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性文件清理中进一步服务检察办案
2016-12-05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课题组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6年11期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课题组
2014年以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院党组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业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统一、规范开展,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公信力。
首先,突出“三个加强”,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筑牢做好集中清理工作的思想基础。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把握集中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围绕完善检察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越权执法等问题。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为便于操作,自行制定了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业务规范性文件,严重损害了法律的统一实施。由此,集中清理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更加紧迫。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集中清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省院党组把业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列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专门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副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具体负责,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集中力量开展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协调有序。三是加强配合,以身作则,推进集中清理工作深入开展。在清理工作正式开始前,省院专门召开了集中清理工作推进会,召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省院检察长提出具体要求,对清理工作的组织落实、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并限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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