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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苏南宗族义庄的庄正研究

2016-12-03王志龙

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王志龙



清代苏南宗族义庄的庄正研究

王志龙

清代苏南的建庄者不仅自为首任庄正,而且主持订立义庄规条对后继庄正的产生做出规定,推选庄裔或者族人继任庄正均比较常见,选用外姓者很少。庄正的权责利具有较高程度的统一性,必须为庄产的存续发展和义庄功能的正常发挥而工作。清代苏南义庄虽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庄正制,但仍处于不断发展中,为民国时期进一步向集体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转型奠定了基础。清代苏南庄正的经营管理取得了比较好的绩效,优先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是成功的关键。

义庄;庄正;庄规;苏南

清代尤其是清末是中国历史上宗族义庄*北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范仲淹在苏州首创义庄,以后历代多有效仿者。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义庄在土地改革的大潮中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一般而言,义庄的构成要素有义田、庄房、管理班子和庄规,义田是义庄最基本组成部分,庄房设有贮藏义米的义仓、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以及祠堂,有条件的义庄还兴办义学。大发展时期,义庄的经营管理制度也日臻完善。在清代苏南*“苏南”是指清代江苏省辖的松江府、苏州府、常州府、镇江府、江宁府和太仓州等地区,今天的上海市至少在1927年之前当属于江苏省辖地,属于本文的考察范围。,经管义庄的总负责人有庄正、总管、司正、掌庄、总理等不同名号。其中“庄正”自乾隆初年苏州陶氏义庄开始使用以后*民国《吴县志》卷三十一《公署四·义庄附》,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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