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港口通关中的部门合作
2016-12-02郭永泉
港口经济 2016年9期
郭永泉
(武汉海关湖北武汉430040)
论国际港口通关中的部门合作
郭永泉
(武汉海关湖北武汉430040)
国际港口的通关过程由多部门共同监管,存在缺乏协调、重复执法等诸多问题。详细梳理和比较各部门法律遵循和职能定位,通过矩阵方法分析部门间的博弈,在关检通关一体化改革中找到最佳的部门合作方案。依此逻辑,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分别提出部门合作建议。
国际港口;大通关;三互;部门合作
我国对外贸易货物大多经国际港口进出,因此国际港口也成为口岸通关的主要渠道。目前,国际港口的通关由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等多个部门负责监管,这种共同负责通关的机制,一般统称为“大通关”。前段时间,为了提升我国口岸通关的整体效能,国务院制定了《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作出了5个方面20项内容的总体部署。由此,“大通关建设”终于有了具体的抓手——“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而且赋予了改革这样的有力手段。为此,本文立足国际港口,从各有关部门的法律和职能出发,开展基于合作的博弈策略求解,寻求各部门合作的可行之路。
一、当前国际港口通关中的部门合作问题
1.各部门缺少有力的协调。从我国职能划分来说,各级口岸办公室应负责口岸通关事务的协调。但实际上,口岸办自身设置不成体系,力量薄弱,协调难度极大。国家口岸办设在海关总署,但地方口岸办的挂靠关系和权级设置五花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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