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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从“草根”到现代金融企业蝶变的农村商业银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制重建

2016-11-29曾祥发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18期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草根思想政治工作

曾祥发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9-000-02

摘 要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产物,由于其以打造现代金融企业为发展方向,尤其是新的体制与旧的体制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亟待解决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制重建问题。本文从思想政治工作在农商银行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遵循现代金融企业特征要求、着眼思想政治工作职能转变等方面提出了解决方案。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新的机制模式;为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转变要同时进行,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职能从原来比较单一的“转化人的思想”转变到更多地参与农商银行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去。

关键词 农村商业银行 思想政治工作 机制重建

近年来农商银行由被誉为“草根银行”的农村信用社成功转制,蝶变而来。作为我们党一贯优势的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根据新体制的要求去重新审视和构建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形成新格局,成为近年来纷纷走进人们视野的农商银行当前需要认真思考和面对的课题。为此,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的见解。

一、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是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也是自身确立和运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需要

农商银行建立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这个观点前提是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是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下,农商银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必要的;二是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下,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创新。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下的银行管理不是也不应该是把员工放在被动的位置,而应通过对员工的管理,使其由被动逐渐转向主动,把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变成员工的自觉行为。这种对员工思想的引导和调节而培养出的员工自我控制意识和自我控制行为的管理与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是相通的。农商银行其思想政治工作只要在理念和运行机制方面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做必要的调整,就完全可以融入脱离农村信用社后所面对的新的运行机制并贯穿于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的全过程。

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是农商银行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在这样一个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客观存在的。从原来的农村信用社转制而来后,农商银行成为更加突出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实体,其思想政治工作要实现自身的价值,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保证和促进农商银行自身盈利目标的实现。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下,一个银行类金融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不可能存在经营效益十分糟糕,而思想政治工作却很出色的现象。

众所周知,企业的经营效益是在企业中人的劳动过程中实现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实际上就是人在一定思维支配下的行为过程。这个过程质量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行为主体的思想素质。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把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这不仅在目标上与农商银行业务经营相吻合,也从根本上强化了自身的管理。如果剔除过去农村信用社时期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一些无力承当的内容,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在今天实际上满足了自身在业务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共同需要,并构成了农商银行之所以需要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之所以存在于农商银行的原因。

二、建立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必须遵循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特征要求

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特征,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已普遍为人们所熟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新成立的农商银行与原农村信用社相比,产权制度由合作制变为股份制,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合理,股东话语权增强;农商银行的监管标准比农村信用社更加高;农商银行服务理念和经营模式发生了大的改变,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产品创新的力度更强。在这种情况下,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新的机制模式。比如,由于股东话语权的增强,农商银行在经营管理中,要求要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预期效益。这一点对农商银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其机制的构建也同样适用。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下,思想政治工作既要为促进金融企业工作服务,也要考虑这种服务的投入量与可能要达到的收益之间的比值(包括近期比值和远期比值)。如果这种投入大于预期收益,那么我们就要考虑是否有必要进行这样的投入,或者就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投入,增加效益。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这一特征要求,建立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的原则,是在确保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作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机构的设置并简化工作关系,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而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与效率之间又是互为条件、互相联系的,倘若机构重叠设置,则必然要在职能上进行多次分解,于是一项完整的职能往往就会因分解不当或分解过细而造成关系复杂,扯皮较多,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又如,随着农商银行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运行,农商银行党委如果继续沿袭农村信用社时期“一元化”的领导方式,势必造成农商银行党委的领导权力与法人治理机构的履职权利相冲突。因此,农商银行改制完成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与“三会一层”(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问题,确保这个新建立的金融企业的党组织与法人治理各个组织机构依法行权、依法履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这是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特征对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的限制,也是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为适应其外部环境所进行的必要的自我调节。

三、建立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必须着眼于职能的转变

机制是指为实现目标所规定的机构及其相互关系和工作方式。机制之中包含着职能。职能是赋予一定机构、人员的责任和要求其应发挥的作用。判断一个机制的优劣,主要是看其是否能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因此,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不能只限于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职能的转变。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并不等于增编机构和扩充人员;同样,单纯的精简机构和压缩人员编制也不等于建立新机制。因此,为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农村商业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的设置要和职能的转变同时进行,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职能从原来比较单一的“转化人的思想”,转变到更多地参与农商银行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的“自我循环”和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的“两张皮”现象。

四、结语

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下,农商银行对员工的管理应该是灵活多样的,其中包括对员工的思想管理。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对员工思想调控达到对员工行为管理的目的,实际上就成了农商银行企业管理的一部分。为此,我们在建立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时,就要因应农商银行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特征要求,树立服从和服务于新的机制模式的思想。而对于农商银行政工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安排,也要考虑在融入了这些职能后,确保其如何有效行使。有必要指出,农商银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的转变是一种双向性的融合,一方面它将农商银行经营管理的一部分职能吸纳到思想政治工作中;另一方面,它又将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部分职能注入给农商银行其它管理工作。为此笔者认为,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下,农商银行实行政工干部与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或互相兼职是比较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韩世春.国企党委与法人治理结构关系探析[J].中国发展观察,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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