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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绿色金融债券问题的研究与发展建议

2016-11-21邹婷刘曼琳肖婕璐

财税月刊 2016年8期

邹婷++刘曼琳 肖婕璐

摘 要 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和江西银行是我国绿色金融债券的主要发行银行。国内已发行的绿色债券存在品种单一、发行成本高等问题。政府可通过政策倾斜、引入责任保险等措施实现绿色债券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发行者可完善信息披露、设计特色绿色产品以活跃绿色金融市场;投资者需关注绿色债券风险,谨慎投资。

关键词 绿色债券;绿色项目;绿债评估

一、国内银行境内绿债发行概况

根据 ICM A(2015)[1]定义,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其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近年来,以绿色债券为代表的绿色经济金融工具规模在全球迅速扩大。2007年首支绿色债券发行后,绿色债券发行量就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截止2015年10月,全球发行绿色债券总额 达394.6 亿美元。随着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体制的完善,我国绿色债券市场逐渐与国际接轨。目前国内银行间绿色债券主要来自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及江西银行。四家银行共获得绿色债券境内发行总额1160亿元,已发行量占比79.31%。

浦发银行(表一)于2016年1月发行了境内首笔绿色金融债券,一期发行金额200亿元,同年7月已完成500亿元债券发行额;

兴业银行(表二)于2016年1月获准发行500亿元绿色金融债,一期发行金额为100亿元,二期为200亿元,尚存200亿元发行额;

青岛银行(表三)于2016年2月公布80亿绿色债券发行计划,成为国内首家获得绿债发行资格的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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