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动物散养户随意排放养殖废弃物行为的思考
2016-11-21冯安凤董同国
湖北畜牧兽医 2016年8期
冯安凤+董同国
摘要:通过介绍一起生猪养殖污染案例,分析了现行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在动物养殖环节中存在覆盖的范围窄等问题,提出了降低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的养殖场划分标准,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路和建议,供同行讨论。
关键词:动物散养户;养殖废弃物;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08-0056-02
1 案件来源
2016年3月18日,湖北省A市库区综合执法办公室电话称,库区某观景点建有养猪场进行生猪养殖,严重影响库区水质,希望A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综合执法办进行处置。A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经请示领导后,同综合执法办一同前往现场调查。
2 案件处理
2.1 调查取证
经查,当事人李某的生猪饲养场位于库区某观景点附近一个山梁上,距离库区水域约200 m,环库路约150 m。2014年5月开始养猪,猪栏面积约300 m2左右, 年出栏生猪150头左右,现存栏生猪11头。无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污水污物直接排放于库区水域内。执法人员查验了李某的防疫档案及生猪耳标的加施情况,确认生猪已按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佩戴了耳标。同时对李某使用的兽药、饲料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禁用兽药、“四无”饲料和其他违禁物质。在生产记录本上发现2016年 2月6日李某出售了9头生猪,3月11日病死了2头生猪,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动物检疫人员,确认李某在出售生猪时进行了检疫申报,2头病死猪已收集到某办事处畜牧生产废弃物收集冷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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