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来源:政府规制还是市场驱动?
2016-11-18李长青朱亚君
产经评论 2016年5期
李长青 朱亚君
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来源:政府规制还是市场驱动?
李长青 朱亚君
探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驱动力来源和主要影响因素,以更好地促进企业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基于政府规制与市场驱动的研究视角,利用2011-2013年139家在华外资企业的微观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力来源。从总体指标来看,政府规制对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市场驱动因素对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则是显著负向的。从社会责任的分项指标来看,政府规制对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分指标)、环境责任等四个分项指标都有显著影响;市场驱动因素对责任管理、社会责任(分指标)、环境责任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对市场责任的影响不显著。实证结果意味着中国政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政府规制,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完善市场机制,消除市场驱动因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负向影响。
在华外资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 政府规制; 市场驱动
一 引 言
随着生态环境恶化、劳工问题突出,欧美一些大型跨国公司率先掀起了企业社会责任(CSR)运动的浪潮,不仅在企业内部实施社会责任标准,而且还要求企业在东道国承担社会责任(李长青等,2016)[1]。在此背景下,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不断改善,各项责任履行指标均有所提高(太平和赵东麒,2014)[2]。
我国2006 年《公司法》第5条首次提出了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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