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香格里拉县波湾村现存清末、民国时期东巴文地契述要

2016-11-16和继全赵秀云

民族学刊 2016年5期

和继全 赵秀云

[摘要]

传世纳西东巴文献以宗教典籍为主,契约等民间应用性文献较少。笔者在云南香格里拉市波湾村发现10件清末至民国时期(1902-1939年)的纳西东巴文地契。本文对这批东巴文地契做了初步翻译,并对其内容、形式、年代,以及所反映的地契制度等做了初步研究。这批地契内容涉及买卖和回赎土地、因土地而引起的纠纷及调节、对同一块土地的多次不同性质的买卖,还涉及东巴文和藏文双语书写的清账文书等。所有地契都具备立契时间、立契人、标的物、成契理由、对价、效力担保、落款等因素,并具有格式化趋势。这批东巴文地契对研究地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东巴文字的使用、流传都有较高的资料价值。

[关键词]东巴文地契; 清末民初; 香格里拉;述要

中图分类号:K87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6)05-0028-07

地契是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能够集中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纳西东巴文地契是东巴文应用性文献的重要类别,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2000年,李锡先生《丽江宝山纳西象形文字砖初考》一文是最早刊布东巴文地契的文章。[1]笔者在参与编撰《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纳西族卷》时,著录了7件东巴文地契,并对契文内容进行了翻译。[2]喻遂生先生先后对几件东巴文地契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①,特别是《纳西东巴地契研究述要》一文对地契的收集、刊布、研究情况作了全面论述。②除此之外,学术界对东巴文地契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