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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016-11-15张醒

卷宗 2016年8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

张醒

摘 要:“校(院)局互动”实践教学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表现形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员的兴趣爱好,帮助学员学好学会。同时,也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从而成为实现公安院校“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公安人才

辽宁警察学院(以下简称“我院”) 结合公安实战,全面强化同公安机关的警学合作,在此基础上分析、归纳、 探索出了“面向实战、校局(处)联动、育用衔接、战训交融,以‘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为集中体现的” 人才培养新模式(又简称“3+2”人才培养模式),使教学工作“贴近实战、贴近基层、贴近执法活动”,取得了积极效果,提升了办学核心竞争力、行业辐射力 和社会影响力。

1 我院采取“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措施

(一)加强与各市局合作,构建联合育人模式“四个一体化”,联合育人

学校与各市局深度融合,是以双向参与、学战结合、共赢互惠为基本内涵,以全方位、多层次、紧密型合作为特征的一种教学教育模式,促使学校与公安机关形成了大教育、大培训的“战略联盟”。学校与全省14个市公安局签署了联合育人协议,建起14个校局联合育人基地。局校合作采取“四个一体化”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职业化教育模式创新。即,一体化专业培养方案:学校邀请刑侦、经侦、治安、交通、网安、特警等大警种支队负责人和一线实战单位专家,分析、梳理、归纳警察职业基本素养和岗位核心能力,共同确定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环节,共同论证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教师教官队伍:学校专任教师和公安一线教官组成专业教学团队, 共同开展教学研究,承担教学任务,一线教官定期不定期到校开展短期授课、专题讲座,协助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学校专任教师挂职锻炼或利用假期到实战单位学习、调研、参战;一体化教学实训环境:依托局校合作一体化联合育人基地,大连市局网安支队将民警日常工作使用的互联网舆情监控和多级联动系统免费安装在校内实训室,供教学、实战使用,由一线警官授课,进行实战培训,师生结合课堂教学在线参与公安机关“清网”与“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一体化科学研究方向:学校组织各专业教师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和警务实际,研发校局对接项目24项。

(二)适时开展警务实战交流

学校与15个警种和实战单位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与警务实战交流。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系部开展多渠道、多角度的合作交流活动,促进专业发展。2011年,学校新建大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教学练战一体化联合育人基地、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辛寨子派出所教学实践基地等校外教师、学员实践基地9处;选派了30名教师深入公安司法一线进行挂职锻炼和专业调研;派出2名教师参加全省城区警务调研,参与省厅组织的送教下基层活动,为城区警务改革专题培训班进行实地培训;选聘了25名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校任教。

(三)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2000以来,学校已建成涵盖辽宁省内14个市级公安机关的体改生实习基地14个,为学生到公安一线锻炼提供了良好平台。按照“3+2”的改革思路,即3个学期校内学习加2段实战部门业务实践(暑期见习和第四学期毕业实习),使学生实习时间累计达20周。2011年春,在“体改生”顶岗实习中,各市公安局安排副所长、大队长或业务骨干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实行“一对一”指导,确保了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需要。

(四)加强科研合作,着力解决公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开展科研团队与省公安厅各总队及各市局进行项目对接的科研立项工作,实现学校与公安机关联合研发项目的科研模式。经过遴选推荐,2011年,共有《四台一站虚拟环境搭建的方案研究》、《大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等24个项目与合作公安机关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上述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与公安实战单位的联系,强化了实践教学,丰富了教学内容,带动了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了“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提高了科研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了教师教官双师型队伍建设步伐,突出了警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提高了学员的实战能力,拓展了学校服务公安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平台,实现了学校与合作共建单位的双赢建立校局合作长效机制。

2 “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取得的成效

1.从形式上看,“3+2”人才培养模式是我院采用 “警学交替”的形式,在一个学年中,有两个学期在校内学习,两个学期在校外实习见习。 这种安排是为了扭转警察院校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理论灌输、轻实战锻炼,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固有模式,从形式上保证学生在完成“必须、够用”的理论知识学习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参 加公安实践活动,从而获得经验和能力。

2.从内涵看,“3+2”又代表我院在公安专门人才培养过程中,以“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忠誠教育、警察意识养成教育、公安业务知识学习、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等四项重要素质培养融为 一体,学中练、练中学、学练一体、练战交融。

3.从效果看,“3+2”又代表我院与实战部门在四个方面的互惠互利。 我院方面,一是锻炼了学生,提高了学生警察意识、实战能力等素质,二是锻炼了教师。 我院通过带队实习指导、挂职锻炼等形式将教师送到实战一线,使教师获得实战经验,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解决公安院校教师不熟悉公安实战、缺乏实战经验的问题。 对实战部门来说,一是促进自身各项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由于我院与实战部门合作协议的要求,实战部门必须从组织管理、实战指导、纪律作风、后勤保障等各方面进一步正规化、标准化,从而促进自身建设。 二是获得技术支持和警力支持。 由于我院拥有较强的公安技术力量,通过合作,实战部门可以在案件侦破等多方面获得我院的有效技术支持,从而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 另外, 一线部门线多面广,警力不足,我院学生多个时段尤其是繁忙时期的实习见习,为实战部门解决了警力 缺乏的实际困难。

(三)“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取得的作用

1.服务作用。 “3+2”人才培养模式最直接地体现 了我院“服务公安事业发展、服务社会进步”的精神, 拓展和实现了警察院校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执 法活动的办学功能,为公安事业发展贡献了力量。

2.双赢作用。 “3+2”人才培养模式的双赢作用主要表现为:(1)事业双赢,推进一线公安事业和我院教育事业发展。 (2)人才双赢,促进我院培养出优秀公安人才、锻炼出优秀教师,实战部门接收到优秀人才进入公安队伍、队伍中锻炼出更优秀教官。 (3)资源双赢,人才资源、场地资源共享互利,扩大了我院实践 教学基地,促进了实战部门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

3.桥梁作用。 “3+2”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学生实习见习、教师挂职锻炼等,搭建我院与实战单位、教育训练与就业、 需求与服务的直通桥梁。 通过这个桥梁,了解公安实战部门状况和人才需求,检查和改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 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一线公安事业发展。

参考资料

①本文系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2016年度立项课题 “高校转型视野下的公安本科院校校局合作机制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JG16DB212。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7月;

[2]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4月.

[3]面向实战 突出能力 培养应用型公安人才 —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闫继忠 (铁道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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