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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以来秦郡研究概述

2016-11-15晁辽科

安康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晁辽科

(延安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

乾嘉以来秦郡研究概述

晁辽科

(延安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主要的地方行政体系。秦朝是第一个将郡县作为地方行政单位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王朝,但历史上秦郡的数量及名称却一直备受争议。乾嘉以来,学者们针对秦郡问题已有众多论述。民国时期,谭其骧先生以其《秦郡新考》一文,几近结束秦郡之争,而近些年来不断出土的考古资料却又引起了新一轮的关于秦郡的讨论。乾嘉以来众多学者对秦郡的讨论以及新出土的秦汉简牍都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秦朝关于郡的设置情况。

秦郡;秦郡数目;秦郡名称

公元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王朝,为防止战国时期群雄相争局面的再现,秦始皇采纳廷尉李斯的建议“废分封,行郡县”,将郡县制推广到新占领的六国地区。秦朝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在中国历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此不再赘述。而作为统一中央集权王朝的地方行政单位,秦朝所设郡的数量引起广大学者的注意。由于秦的短命及秦末战乱的影响,秦代人关于秦郡数量的记载并没有流传下来。最早明确记载秦代郡一级行政单位数量的是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史记》在《秦本纪》和《秦始皇本纪》中都提到了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1]。但《史记》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三十六郡的具体郡名,而东汉的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用“秦置”“秦郡”“秦某郡”或“故秦某郡”等字样标出了秦代的三十六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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