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用字中汉语拼音应用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2016-11-14张美玲
现代语文 2016年9期
关键词:规则
摘 要:半个多世纪以来,《汉语拼音方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使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巨大成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在某些领域,汉语拼音的应用出现了不符合规范的混乱现象。本文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揭示徐州市部分地区社会用字中汉语拼音应用的混乱现象,指出原因并给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汉语拼音 拼写 规则
《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多年来,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作为我国人名、地名拼写的国家和国际标准,提高了我国人名、地名拼写的标准化程度。
1988年7月,国家教委、语委联合发布实施《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96年1月,此规则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为国家标准(GB16159-1996)。从此,汉语拼写由原来的按音节拼写改为分词连写,汉语拼音的应用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2012年发布实施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修订版),使汉语拼音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更加科学合理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现实仍不容乐观。北京大学苏培成先生指出:“(《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推行的情况并不是十分理想。……在城市的各种公示牌、广告牌上看到的汉语拼音,有的是一长串字母连在一起,没有分词;有的是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全部分开,像汉字一样。”[1]
经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徐州地区仍存在大量的汉语拼音应用不规范现象。
一、汉语拼音应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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