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探究
2016-11-14张丽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融资
张 丽
(银通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120)
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财税问题探究
张 丽
(银通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120)
当前,我国融资租赁在利润筹划、折现率选择、关联方的租赁交易、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动产作为租赁标的物征税等方面均存在不少问题。应加快修正我国租赁会计准则,把借款利率和出租人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规范关联方租赁交易、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进项税应用,以及明确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合法性等,以推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税务处理
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现状
1981年,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宣告正式成立,首家现代意义的租赁公司诞生,从此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正式走上历史的舞台。进入21世纪,受益于产业革新和国家的激励政策,融资租赁进入蓬勃发展的黄金年代。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落地,标志着行业内资租赁、外资租赁、金融租赁三家分立的格局正式形成,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迅速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2015年,中国经济进入转型期,下行压力加大,融资租赁业却逆势上扬,继续着迅速发展的轨道。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68号)、《关于促进金融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69号),成为目前国家针对融资租赁业出台的最高级别文件。据天津滨海地区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 2015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时点总数(收购的海外公司、子公司和单一项目公司除外)已逾4500家,比上年底增加近2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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