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暴雨事件引发的决策气象服务思考
2016-11-11王金兰
决策探索 2016年20期
关键词:服务
王金兰
2016年汛期,对于河南省新乡市来说是个非同寻常的汛期,先后在7月9日和7月19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两场特大暴雨,造成664857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89154.04万元。
两次极端事件发生前,新乡市气象局均及时开展了决策气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本文针对这两次极端暴雨的特点及决策气象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思考,以期能对今后重大灾害性天气的决策气象服务有所借鉴。
一、两次特大暴雨的特点
(一)7月9日特大暴雨的特点
7月9日是局地性暴雨,特大暴雨的降落区主要在新乡市区及周边的辉县、卫辉、新乡县境内,强降水从后半夜开始,集中时段为凌晨3点到11点,1小时最大雨量为132.7mm,6小时最大雨量为399.1mm,日最大雨量为450.2mm。此前,新乡站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日雨量为200.5mm,这次降水是上次极值的两倍还要多;新乡站的年平均降雨量为554.0mm,这次降水占年平均降水量的75%。特大暴雨导致新乡出现了严重的城市内涝,部分地区交通瘫痪、电力中断、隧道和地下车库严重积水,道路冲毁,房屋倒塌,农田出现渍涝,农作物受涝绝收,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生产和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7月19日特大暴雨的特点
7月19日是区域性暴雨,影响范围波及整个华北地区,特大暴雨的落区主要在辉县北部山区,强降水集中在两个时段,分别是凌晨5点到11点和14点到18点。由于此次灾害性天气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加上7月9日洪涝灾害的叠加影响,造成辉县市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洪水流经区域低洼处农田洪水倒灌、积水严重,灾情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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