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满意度研究——基于浙江的案例分析
2016-11-10王锐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王 锐
(浙江工商大学 金融学院, 杭州 310018)
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满意度研究
——基于浙江的案例分析
王锐
(浙江工商大学 金融学院, 杭州 310018)
政府保障性住房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住房需求,故公共住房的居住满意度是评价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的关键因素。本文总结了公共住房居民的满意度研究成果,分析了国内住房保障机制满意度低的原因,并通过浙江案例收集了保障性住房居民的满意度评价数据,发现平均居住满意度接近“比较满意”,居民对保障性住房的数量也基本满意,但分配公平性略差。因子分析结果得出了影响政府住房保障机制满意度评价的关键影响因素。研究还表明: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经济适用房交由品牌开发商建造后房屋质量可能会提高,并且倾向于接受为提高经适房质量所导致的价格上升。
保障性住房;居住满意度;影响因素
我国政府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个层次,主要针对中低收入阶层居民,解决社会基本居住需求,因此保障房居民的居住满意度是评价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履行状况的关键指标。“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在接下来五年内将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高到23%,为了在提高保障覆盖面的同时也提高保障房居民的满意度,本文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考察公众居住满意度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并提出改进策略。
